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一期行动方案》,这标志着山东省美丽河湖建设进入系统化、规范化推进阶段。 根据方案设定的时间表,山东省将分三个阶段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27年全省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2030年提升至65%左右,到2035年基本建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格局。这个目标的提出,既是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积极响应,也是山东加快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的具体举措。 美丽河湖建设是新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突破口。长期以来,部分地区河湖面临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等多重压力,制约了区域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山东作为北方缺水省份,水资源保障与生态修复任务尤为艰巨。此次行动方案的出台,正是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作出的系统性回应。 方案明确了五大建设方向:一是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确保河湖水量充足;二是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水质达标水平;三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恢复生物多样性;四是提升河湖亲民性,满足群众亲水需求;五是促进水文化与水经济协同发展,实现生态价值转化。这五个维度构成了美丽河湖建设的完整体系,表明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理念。 为确保目标落地,方案从制度层面作出周密安排。在职责分工上,明确各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在示范引领上,建立典型案例征集制度;在资金保障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这些措施为各地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坚实保障,有助于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业内专家指出,美丽河湖建设不仅是生态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通过系统治理,既能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又能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还能带动文旅产业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山东此次行动方案的实施,将为北方地区美丽河湖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真正的河湖之美在于长效治理与持续保护。以行动方案为指导,统筹资源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多重目标,才能让美丽河湖从蓝图变为现实,真正惠及城乡百姓,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