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小光为31 万元赔偿打了好几年官司最后还是落空了

2019年10月,西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欧小光承包了30座温室大棚,准备冬季辣椒丰收。他给隔壁村的罗义发了个口头命令,让罗义给他培育10万株辣椒苗。双方一切准备就绪,可结果是成活率不足六成,苗也不够数。欧小光只好把罗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直接损失31万元和间接损失21万元。 开庭的时候,双方争论不休。法院发现欧小光没有证据证明辣椒苗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损失和罗义有直接关系。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欧小光的全部诉求。 欧小光不服气,就上诉到西宁中院。这次他提供了三份新证据:6月12日和罗义的通话录音、农业专家的书面证言、还有大通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卷宗。这些材料都试图证明罗义提供的辣椒苗不合格。 可是西宁中院还是维持了原判。因为录音真实性难以核实,专家证言也没明确说明不合格的量化标准。执法卷宗也不能直接证明幼苗质量合格。法院认为口头协议风险大,没有书面条款容易产生纠纷。而辣椒苗培育本身就存在不可控死亡率。 这次案件给所有种植户敲响了警钟:口头协议风险大,把合同写清楚、留好证据是防范风险的“防风网”。 欧小光为了这31万元赔偿打了好几年官司最后还是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