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明起实施 强化灾害防控与技术管理

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准则和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次修订都直接关系到矿工生命安全。此次规程修订,聚焦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调整。长期以来,煤矿灾害防范在认识和标准上存在不统一的情况。瓦斯、冲击地压、煤层自燃等灾害类型多,但缺少统一的等级鉴定标准和检测要求,导致各矿井防范措施差异明显,风险隐患也不易被及时识别。新规程将五类主要灾害的等级鉴定纳入安全检测检验范围,建立统一的评估体系,使灾害风险评估更科学、更规范,补齐了制度短板,为精准防控提供了基础。低瓦斯矿井的安全管理过去相对薄弱。由于瓦斯浓度较低,部分矿井对瓦斯异常重视不够,防范措施不完善。新规程首次对低瓦斯矿井提出强制性要求:必须建立瓦斯异常防范制度,并按浓度分级管控瓦斯排放。该规定避免了过去简单套用同一标准的做法,既体现分类管理,也强化了对特殊矿井的针对性防控,有助于消除管理盲区。技术管理能力决定安全生产的底盘。新规程提高了对技术负责人的配置要求,明确煤矿企业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对不同灾害类型的矿井,还应分别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通过明确岗位和职责,技术管理的专业性与针对性继续加强,为安全生产提供更稳定的技术支撑,也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形成更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容不得“经验主义”的侥幸,也不存在所谓“低风险”的绝对安全。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通过更严格的制度要求和更清晰的技术责任,推动风险识别更及时、治理措施更到位。只有把规程要求落实为现场的日常执行,把专业判断固化为每一次作业的标准流程,才能以更高水平安全护航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守住能源稳定供应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