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平法院执行局,发生了一起让人揪心的案子。刘有昌法官和姜竹青法官助理给李某成出了个主意,要让被执行人从“房主”变成“租客”。具体办法是:李某成还得住那房子,不过得给安某交房租。这笔钱得由两位瘫痪的九旬老人的退休金来凑。 安某拿到购房合同后急得直跺脚,她花了很多钱买的房却住不进去。谁能想到,“承诺养老”的李某成把这唯一的住房卖给了她,让她面临“钱房两空”的困境。更难办的是,房子里住着李老汉和王老太两位老人。要是强制腾房,他们可怎么办? 案子一开始成了僵局:李老汉和王老太把房子赠给儿子李某成时,说好要在此终老。可李某成拿到房本后转头就卖了给安某。安某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要李某成搬离。两位老人因为和儿子住一起,委托女儿提执行异议。 法官们也犯了难:强制腾退怕两位老人出事;驳回异议又怕安某没法活下去。于是决定先稳住情绪,再找条双赢的路子。 刘有昌法官和姜竹青法官助理沟通后提出个方案:暂不腾房、改为租房。操作是这样:李某成继续住那儿当租客;他得每月给安某付租金,标准由老人退休金兜底;等条件成熟再办过户。 安某一开始还有顾虑:租金从哪来?法官算了笔账:两位老人每月退休金近万,扣掉开销能完全覆盖租金;要是李某成不交钱,法院就限制他高消费。安某听了点头同意。 李某成也终于醒悟过来:孝顺不能只是说说。他主动签了合同,写下还款计划。父子俩对峙的局面就这样和解了。 方案落地那天,干警去了房子里。两位老人颤巍巍地在合同上按了手印。他们没想到还能留在老房子里;安某也拿到了第一笔钱缓解了压力。 案子就这样结了:法院用了“租房替代腾房”的新办法。不仅保障了安某的权益,还让老人能在家养老。这个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写了进去,成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典型。正如法官所说: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让老人安心吃饭睡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