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天,内蒙古有四个中年男人聚在一起,大家都在说自己的生活乏味,嘴里没味道。这时候,有个人突然提议去弄点野味来下酒,一下子就把大家的胃口吊起来了。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把目光投向了常来麦地找吃的野猪。他们觉得既然家猪能喂饲料,野猪凭什么就不能吃呢?这一说让他们的罪恶念头开始萌芽了。他们想了个毒计,把剧毒农药“3911”灌进麦粒里,然后撒在苏河林场野猪出没最多的地方。这次他们是分批去做的,还幻想着第二天晚上能扛着野猪回家呢,结果却被林场巡逻人员给盯上了。 2016年12月的一个早晨,森林公安在林场深处巡逻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农药味和腐臭味。他们发现有31头野猪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旁边还有被啃光的麦穗。证据已经很充分了。警方通过现场走访和监控排查,最终把这四个男人给抓了回来。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他们也不再狡辩了,只叹自己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四个人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非常恶劣。最终给他们每人判了一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执行。判决书上写着:“一只也不行!”有人可能会问:野猪不是已经被调出“三有”保护名录了吗?怎么还犯法?其实名录调整并不等于法律豁免。2016年时野猪还是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就算后来被调出了名录,《野生动物保护法》里还是有禁猎区和禁猎期这些硬性规定的。 用剧毒药、电网、猎套这些禁用方法捕猎野生动物都是犯罪行为。用这些方法捕到的野猪肉如果食用未经检疫,可能会感染非洲猪瘟等人畜共患病。野猪种群恢复了活动范围也扩大了,确实给农民带来了损失。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解决方案:比如政策性保险、专业狩猎队还有生态驱赶等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四个男人的故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野生动物不是餐桌上的免费加餐,禁猎法规也不是纸老虎。如果你想吃野味或者想赚钱,就一定要走正规渠道用合法手段去做;否则等待你的不只是罚款和牢狱之灾还有挥之不去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