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苟”的人改了姓“敬”

前不久河南登封出了个事儿,有个姓“苟”的人把姓改成了“敬”,挺让人好奇的。这事不仅跟名字本身有关,其实也能看出大家对姓名权的看法变了。这位敬先生跟我说,他们家祖上本来姓苟,当地话里跟某种动物的发音一样,搞得老祖宗和爹妈都觉得挺没面子。特别是第二个闺女生下来后,网上那些难听的评论更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就下定决心要改姓。 法律条文里说得很清楚,公民有权利改名字。不过改姓也不能乱来,《民法典》规定一般得随爸或者妈的姓,除非有别的正当理由。敬先生就是挑了第三条——就是为了避五代时期后晋皇帝石敬瑭的讳。他还查了好多地儿的旧材料发现,有些姓苟的以前为了躲这个忌讳就改成了敬。 准备好材料后,他按户籍管理的规定一级一级往上报。从镇上到省里一共折腾了三个月才批下来。其实在咱们河南荥阳那边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好多地方志都记着呢,大家有的是为了图个吉利,有的是嫌方言难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说姓名权虽然重要,但也不能太随意。法律既得保障权利,也得看会不会破坏公序良俗。这就好比公安局的人办这种事的时候既要听老百姓的话,也要看看改了姓对咱们的社会文化有啥影响。 公安部的人说了这两年改名的人越来越多了,他们正想着办法把审查的标准定得更细一点。像那种因为谐音实在太伤人的情况,只要材料齐全而且有历史依据一般都会同意。不过他们也特别提醒大家别瞎改乱改,小心把家族的历史线给断了,到时候管理起来也麻烦。 社会学专家觉得现在大家愿意改姓其实是好事儿。说明咱老百姓的权利意识觉醒了知道爱惜自己的名字了。不过传统文化里“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老观念也在慢慢变。这种变化得靠法律、政府和社会观念一起使劲才行。 从“苟”变成“敬”不光是换个名字这么简单,这也是咱们国家法治建设在进步的一个缩影。在传统和现代的那个交汇点上,每个改姓的例子都在找那个平衡点——怎么让个人权利和社会规矩都顺顺当当地走到一起。 以后随着《民法典》落实得更好还有大家越来越文明懂事了,改名字的事儿肯定会更规范一些。既让人活得有尊严又能留住文化的根脉。公安局那边也会接着按规矩办事儿,在尊重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和保障咱们权利之间找个最大的公约数。 以后再碰到这种事大家别慌别急按规矩来就行。要是真因为方言太难听或者是别的什么不得已的理由非得改名也没问题。只要你把历史渊源和现实理由都说清楚了材料也备全了一般都会给你批下来的。但也别老想随便改来改去那样对家庭对社会管理都没好处最后反而把事儿弄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