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本应汇聚民智、集思广益。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此制度设计实际执行中频频变味,沦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问题表现多样且普遍存在。在西部某地一次涉及全行业的立法座谈会上,有关部门向企业广泛征求意见,要求以邮件形式反馈。多家企业认真对待,组织管理层多次研讨后按要求提交意见,但这些邮件却长期处于"未读"状态。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表示,邮件都未打开,谈何听取意见?类似问题并非个案。一些部门采用"群发"方式向关联度不高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导致反馈多为"无意见";有的搞"闪电突袭",下午发通知要求第二天上午反馈,甚至"层层提速"到基层变成"马上报";还有的征求意见内容空泛,被征求对象只能"以空对空"敷衍应付。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部门征求意见的真实目的仅是完成程序、规避责任,对具体建议并未认真研究吸纳,更未转化为工作举措。在涉及民生领域的听证会上,甚至出现"不允许有意见"的现象,尽管存在反对声音,仍按既有方案推进。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民主决策制度的认识不足和执行不力。一上,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见征求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将其视为可有可无的程序性工作,而非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另一方面,制度设计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对意见征求全过程的有效约束。此外,一些部门工作压力大、时间紧张,导致仓促应对,甚至将意见征求当作负担而非机遇。 这种形式主义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首先,严重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成良指出,开门纳谏却"虚晃一枪",缺乏充分调研和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后续执行环节很可能出现偏差,不仅造成政策目标难以达成,还容易导致公共资源浪费。其次,损害政府公信力。当民众发现自己的意见被忽视,会严重削弱职能部门心中的权威性和亲和力,破坏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损害政府形象。再次,阻碍社会创新进步。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魏万青认为,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中含有丰富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智慧,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当这些有价值的建议被忽视,社会的创新活力被抑制,新理念、新方法就难以得到及时传播和应用,不利于形成创新氛围。 要根本扭转这一局面,必须采取多上措施。建立健全意见征求的制度规范,明确征求对象、方式、时限、反馈机制等具体要求,确保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建立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和说明机制,对采纳的意见要说明理由,对未采纳的意见也要作出解释,让群众了解自己的意见如何被处理。强化监督问责,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形成有力的约束。同时,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识到真正听取意见、科学决策才是最好的政绩。 当前,各类规范标准在制定推行前常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本是制度优势的体现。只有真正做到"真求意见、求真意见",才能让这一制度运用作用,推动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征求意见不是形式主义的过场,而是连接民意与制度的重要桥梁。对于关系民生和发展的重要事项,更应做到真诚倾听、认真改进、及时反馈。让每一次征求意见都成为有效的政策对话,才能使制度更具温度、治理更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