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加强农村婴幼儿早期发展支持 推动科学育儿入户指导制度化

一、问题:城乡差距持续存在,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面临多重挑战 当前,我国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水平仍有明显差距。在不少农村地区,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祖辈成为主要照护者,“隔代养育”较为普遍。由于看护人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科学育儿知识难以有效传递,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比例仍处于较高水平。 贺丹委员指出,0至3岁是儿童生理发育、认知发展和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阶段。此时期的照护质量不仅影响个体成长,也关系到人口素质提升和经济社会长期发展。 二、原因:政策红利集中于城市,农村托育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应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但在落实过程中,相关服务更多集中在城市。受收入水平、送托意愿等因素影响,农村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释放不足;同时,农村托育机构布局稀少、运营成本较高,导致多数家庭难以从现有体系中获得支持。 此外,入户指导项目在推广中也面临约束。西部农村村落分散、交通不便,指导人员培训成本高、流失率高;村干部、村医、妇女干部等体制内力量参与缺乏稳定机制;不少项目未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多依赖社会筹资,来源不稳,持续推进存在风险。 三、影响:差距若持续扩大,将对人口质量与社会公平产生深远影响 儿童早期发展不均衡,反映的是更深层的公平问题。如果城乡儿童在起点上的差距长期得不到改善,可能在教育、健康、就业等形成累积性不平等,进而影响农村人口整体素质提升,并对乡村振兴推进形成制约。贺丹委员提醒,不同地区儿童早期发展差距仍有扩大的风险,需要高度关注。 四、对策:推动入户指导制度化,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合力 为此,贺丹委员提出系统性建议。 在政策层面,建议将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指导项目纳入“十五五”时期人口发展专项规划,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入户指导”作为常态化制度安排,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内容。 在资源整合层面,建议依托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卫健、教育、妇联等部门资源,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科学育儿指导真正进村入户、覆盖到人。同时,支持有经验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实施,优先招募本地女性担任入户指导员,既便于建立信任,也有助于带动就业。 在服务规范层面,建议完善培训标准和薪酬保障,明确服务内容与频次。参考试点经验,每名家访员负责约10名儿童的定期家访,每周为每名儿童及主要看护人提供约1小时综合家访,内容包括科学喂养、亲子阅读、益智游戏、早期语言启蒙等。每个项目地区配备专职总督导,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与质量督导。 在成本效益层面,结合试点数据,每名儿童每年入户指导费用约2000至3000元,明显低于在人口分散地区新建并长期维持托育机构的成本,投入产出更具优势。贺丹委员建议,在贵州毕节、青海海东等已有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五、前景:投资于人,为儿童早期发展奠定公平基础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把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结合起来。将农村婴幼儿照护指导纳入国家人口发展专项规划,正是对这一理念的落实。随着政策逐步推进,西部农村地区儿童早期发展支持体系有望深入完善,城乡儿童在成长起点上的差距也将逐步缩小。

儿童早期发展既关乎民生,也关乎长远发展。把专业服务送到农村家庭,把科学育儿方法送到主要看护人手中,关键在于制度化供给和稳定保障。面向“十五五”,通过入户指导带动资源整合、用服务标准提升质量、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差距,才能让更多农村孩子在生命最初的关键阶段获得更公平、更有效的支持,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