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时分,外卖骑手穿梭于城市街道,网约车司机驰骋于大街小巷,网络主播启动直播镜头。
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据国务院相关报告统计,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正在成为提升经济活力、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
然而,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社会保障覆盖不足等问题,仍然制约着这一群体权益的有效保护。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困境显而易见。
由于用工模式多样、企业与劳动者关系复杂,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工伤保险覆盖缺口大、薪酬支付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新业态平台企业对用工责任的认识不够,相关法律制度的适应性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从业人员自身维权意识也有待提升。
在这一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为推进这一工作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紧跟党中央决策步伐,自2024年12月启动为期一年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
这一举措旨在探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法治化、制度化的权益保障体系。
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600余件相关案件,其中社会保障领域案件约占四分之一,充分说明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之严峻。
在江苏省昆山市,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早在2022年,昆山市检察院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当地3.6万余名外卖骑手中,大量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未办理保险保障。
为此,该院运用"检察建议加调研报告"的方式,推动建立外卖骑手权益综合保护机制。
昆山市委、市政府随即制定实施4项保障机制和60项服务措施。
其中的创新举措是,平台对每一单外卖配送均为骑手缴纳5分钱的职业伤害保险,确保全覆盖。
该院进一步将检察建议转化为省人大代表建议,推动保障措施在苏州全市推广,使近2000名外卖从业人员获得与传统行业同等的工伤保障,累计获得赔付5860余万元。
类似的改革创新在山西、吉林等地也纷纷展开。
五寨县检察院深入快递、外卖站点开展调查,发现60余名从业人员中53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投保工伤保险。
该院随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9家企业为112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5.7万余元。
四平市铁西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凝聚部门共识,推动当地快递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率从50.6%上升至92.8%,大幅消除了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除了社会保险,薪酬支付、工作安全、平等就业等问题同样需要关注。
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在总工会配合下,发现某电商企业拖欠网络主播劳动报酬的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进行调查。
调查过程中发现,多家电商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存在违法设置休息休假权限制、企业单方免责等条款,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案例表明,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保护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仍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检察机关的监督实践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和用工企业改进工作,实现了权益保护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同时,检察建议的制度化转化,使得单个案件的处理成果扩展为系统性、制度性的改革举措,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保障模式。
前瞻来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需要在多个方面深化推进。
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用工、完善保障制度,引导其承担起社会责任。
另一方面要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为新业态发展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
同时还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维权意识教育,形成政府、企业、劳动者、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权益保护格局。
当新就业形态从"蓄水池"升级为"主渠道",对其权益保障的投入实质是对发展潜力的投资。
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撬动制度变革的实践表明,既需要坚守"劳有所得、伤有所保"的底线正义,更需构建适配数字时代的生产关系。
这不仅是保障2亿劳动者尊严的必答题,更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的关键改革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