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权力岗位“带病用权”侵蚀工程与干部管理秩序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6年至2024年间,申勇在担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以及省委巡视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一级高级监察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并产生孳息21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原因:利益链条向关键环节渗透,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仍需夯实 从案情反映的具体环节看,工程项目承接、资金拨付、人员调动等领域,往往资金密集、审批链条长、自由裁量空间相对较大,成为不法利益输送的高发地带。申勇曾在国资监管与监督岗位任职,又转任巡视对应的职责,其权力影响范围广、关联资源多,一旦纪律底线失守,便可能在“项目—资金—人事”多个环节形成叠加效应。案件也提示,个别单位在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上,仍存在监督协同不够顺畅、廉政风险排查不够细致、制度约束执行不够刚性的情况,使得少数人有机可乘。 影响:以案释法强化震慑,维护国资国企和巡视监督权威 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对受贿所得及孳息追缴上缴国库,说明了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依法惩治的力度。此案发生在国资监管与监督检查相关岗位,社会关注度高。依法惩处不仅直接净化政治生态,也有助于修复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环境的预期,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规范运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与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更重要的是,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相关人员违纪违法对制度权威损害更大,依法严惩有助于深入巩固巡视监督的公信力与震慑力。 对策: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工程、资金、人事全链条监督 防治类似问题,需要在制度建设与刚性执行上同步发力:一是聚焦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招投标、合同管理、变更签证、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的标准化、透明化流程,强化痕迹管理和信息公开,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二是加强资金拨付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贯通协同,对大额资金、异常拨付、集中支付等高风险事项实行穿透式监管。三是严格干部调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组织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任前廉政审查与日常监督,防止“人情调动”“利益交换”破坏组织原则。四是健全重点岗位轮岗交流与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制度,对长期在关键岗位任职、关联资源密集的人员加强风险提示和监督约束。五是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处分决定执行、警示教育、制度修订和问题整改贯通起来,形成闭环。 前景: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反腐败斗争将向纵深推进 从裁判结果看,法院综合考虑申勇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传递出“违法必究、主动交代从宽、退赃退赔从宽”的明确信号。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法治化建设不断加强,以及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等手段日益完善,对工程建设、国资监管和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能力将增强。可以预期,反腐败高压态势将长期保持,治理重心将更加突出源头预防、制度约束和监督协同,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申勇案的宣判再次表明,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论职位高低、身份如何,违法必究、违纪必惩的原则不会动摇。案件办理也反映了司法机关依法裁判的严谨与权威:既坚决惩治腐败,也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仍需以案为鉴,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营造更加清朗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