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丰检察干警开展节前安全普法 筑牢岁末民生防护网

春节临近,诈骗案件进入高发期;清丰县检察院于2月11日组织干警走进商业街和居民小区,开展防盗防骗宣传活动。 防盗方面,检察干警向居民介绍了基本防范措施:外出关好门窗、妥善存放贵重物品、及时为电动车上锁、邻里相互照应。这些看似简单的建议,是预防入室盗窃的有效途径。 防骗方面,形势更加复杂。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拆解了当前高发的诈骗手段,包括冒充亲友借钱、虚假年货团购、刷单返利、冒充客服退款、冒充公检法机构以及虚假红包等。这些骗局针对性强、迷惑性大,春节期间人们警惕性相对降低,更容易上当。 为提高防范实效,检察机关强调了"三不原则":不轻信陌生信息、不泄露银行卡号与验证码、不向陌生账户转账。该原则简明易记,是防范电信诈骗的核心要点。 参与活动的居民普遍认可这种宣传方式。他们表示,检察干警的讲解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既有理论指导又有案例支撑,让他们对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更有把握。 清丰县检察院表示,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工作,推进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覆盖更广泛的群众,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平安是最朴素、也最重要的年味;把防盗防骗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看似是一次节前宣传,实则是用法治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只有让每一次提醒都更精准、更可执行,让每一位群众都成为安全防线的参与者与守护者,才能让团圆更踏实、让幸福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