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这是我国首个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部署的专项文件,标志着固体废物管理进入新阶段。该计划与既有的水、土、气污染防治专项文件相衔接,更完善污染防治攻坚的政策体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期是生态环保工作的短板。我国采矿、冶炼、发电等行业每年产生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尾矿等,历史堆存量大,环境风险突出。同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若处置不当,也会带来较重污染。这些问题既影响生态安全,也制约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此,国家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计划,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十五五”期间,将推动约200个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将推进区域共建,形成示范带动。 资源利用上,计划提出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增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稀贵金属等新兴领域的固体废物,国家将制定专门的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回收利用体系。 围绕突出问题,国家部署了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已于去年6月启动,截至去年底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整改1.77万个,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对6万多个溶洞开展排查,清理处置垃圾4.9万吨,推动逐步恢复自然风貌。到2030年,计划完成全国60%以上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并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为确保目标落地,国家将完善配套制度。生态环境部将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管理等法规规章。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制定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围绕传统再生资源、稀贵金属、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部署重点举措,完善保障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已推动全国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内广州、深圳、珠海等9市成为建设重点。这些先行城市的实践为全国推广提供了参考。去年全运会期间开展的“无废全运”实践也取得成效,为大型活动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了新思路。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一步。从污染防治到资源循环利用,从城市试点到全国覆盖,这项系统工程既关系环境质量改善,也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随着各项措施逐步落地见效,更加清洁、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将加快形成,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