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的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去年2024年9月,樊某开车撞到了赵某的车,两个人商量好把这个事情给了断,签了份协议,说以后谁也不找对方麻烦。结果过了五天,樊某说自己失去了味觉,跑去医院住了院,可是连个诊断证明都没拿出来。他把赵某告到了法院,要求撤销之前的协议,还要赔他24950元。 通许县法院审理后觉得,大家做事都得讲诚信。事故已经发生了,你们俩当时也都清楚这事儿有多严重,签了字就不能反悔。现在樊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住院和那次车祸有关系,所以法院最后驳回了他的请求。 法官说了,“私了”的协议不能随便反悔。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的、没违法的,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当时不觉得严重现在又说有问题,这就不讲信用了。要是都随便改协议,那社会秩序不就乱套了吗?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可以撤销协议,主要看有没有这几种情况: 1. 是你自己对病情误解太深了; 2. 是对方用了欺诈手段骗你签的; 3. 是对方胁迫你签的; 4. 是协议太不公平了。 不过呢,“赔少了”或者“后来发现新伤”一般不算上面的理由。 所以啊,以后签这种“私了”的协议可得小心点。李晓娜和徐冉冉给大家提个醒:最好的办法是在签字之前把情况都想清楚。如果真的出了大问题没法预料到的话,就赶快去收集证据说清楚。 这个案子就是通许县法院李晓娜、徐冉冉、李鑫源、姚红他们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