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日前发布诉讼事项公告,披露了一起股权归属纠纷;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诉讼材料显示,原告奚春阳要求法院确认登记在第三人陈小英名下的4056.85万股申通快递股份中的2028.42万股归其所有,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按最新股价13.78元/股计算,涉诉股份市值接近2.8亿元。 这起纠纷源于双方的离婚财产分割。奚春阳主张,陈小英名下的上述股份系双方离婚时约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后经公司重组上市转化形成。根据离婚协议,他应享有该部分股份50%的权益。公开信息显示,两人已于2012年解除婚姻关系。 要理解这起纠纷,需要回溯申通快递的创业史。陈小英与已故创始人聂腾飞都因家庭变故早年辍学,16岁左右进入杭州同一家印染厂打工。1992年结婚后,聂腾飞发现了快递行业的商机,通过为工厂送报关单赚取差价,于1993年与陈小英及同事詹际盛共同创立"盛彤快递",后更名为"申通快递"。 1998年,聂腾飞在前往宁波谈业务途中遭遇车祸,年仅25岁离世。其去世后,申通快递出现内部分裂。聂腾飞的弟弟创立了韵达快递,詹际盛创办了天天快递,申通的财务人员张小娟与丈夫创立了圆通快递,分公司经理桑学军创建了中通快递,老乡徐建荣成立了汇通快递。这若干创业活动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四通一达"格局。 奚春阳在这段历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早年是聂腾飞的专职司机兼助手,聂腾飞去世后留在申通,协助陈小英稳定公司运营。2012年,两人结婚,同年共同出资1.6亿元收购天天快递,奚春阳被任命为天天快递董事长兼总裁。2017年,陈小英将天天快递以42.5亿元出售给苏宁,2019年分两笔向阿里巴巴出售申通快递股份,合计金额达146亿元。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纠纷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执行。法院需要判断三个关键问题: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否具有约束力;股份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权属如何认定;离婚后多年才提起诉讼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最终结果需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 申通快递评估了诉讼的影响。公司表示,涉诉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33%,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目前案件仅处于法院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仍需通过司法程序确定。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这起纠纷反映了民营企业创始人团队在股权结构、财产分割等可能存在的风险。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上市融资,早期的口头协议或简单的书面约定往往难以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特别是涉及创始人个人生活变化与企业股权的交集时,如何明确界定和保护各方权益,成为企业治理中的重要课题。
申通快递的股权纠纷案再次凸显了民营企业治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妥善处理企业发展与个人权益的关系,如何在法治框架下解决复杂的股权问题,都值得企业和监管部门深入思考。此案的最终裁决或将为民营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