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2月2日发布的公示显示,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议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论证,确定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公示期为2月2日至2月6日,接受社会监督。该举措充分说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先进工作者的褒奖和对其工作成就的认可。 贺娇龙同志生前在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域做出了突出成绩。作为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她长期致力于推动新疆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积极探索产销融合新路径——为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重要贡献。其工作成效得到了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2022年度三农人物、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充分说明了她在有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贺娇龙同志的不幸离世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损失。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她始终坚守岗位、忠诚履职,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她的事迹激励着广大干部职工在各自岗位上更加奋发有为,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追授其记大功奖励,既是对其生前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其家属的慰问和尊重。 当前,新疆正处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需要更多像贺娇龙这样的优秀干部投身其中。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应以贺娇龙同志为榜样,继承和发扬其敬业奉献的精神品质,深入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推动新疆特色农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贺娇龙同志的事迹展现了新时代农业工作者的担当精神。对这样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既是对逝者的纪念——也是对生者的鼓舞。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需要更多像她这样乐于奉献、敢于创新的奋斗者。这告诉我们:伟大时代需要崇高精神的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