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到2019跨越养老制度变革期 “中人”养老金如何测算与看待差异

记者近日围绕养老保险待遇计发问题开展调研发现,1986年参加工作、2019年退休的职工群体,其养老金测算体现为明显的制度过渡特征;这批工龄33年的退休人员,正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衔接阶段,其待遇计发方式也反映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养老保险制度专家介绍,这类退休人员属于典型的“中人”群体——即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已参加工作、在制度建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于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1990年代中期逐步建立,这批职工的退休待遇计算需要同时覆盖制度建立前后的工作年限,因此形成了相对清晰的“三部分结构”计发模式。 根据现行政策框架,此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其一为基础养老金,体现社会统筹的互济功能,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有关,通常按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与个人指数化工资的平均值,结合缴费年限和规定比例计算。其二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自职工个人缴费积累,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其三为过渡性养老金,用于补偿制度建立前的工作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部分。 以武汉地区为例进行测算,假设某职工1986年参加工作,1996年开始实际缴纳养老保险,2019年60岁退休。其中1986年至1996年的10年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1996年至2019年为23年实际缴费年限。若该职工长期按60%档次缴费,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51000元,则其退休时养老金构成如下:基础养老金部分,依据2018年武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139元、个人平均缴费指数0.6、缴费年限33年计算,约为1621元;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按51000元除以139个月计发月数计算,约为367元;过渡性养老金部分,按当地1.2%的过渡系数、视同缴费年限10年计算,约为442元。三项合计,该职工月养老金约为2430元。 社会保障研究机构分析认为,该测算结果反映出多项政策取向。一上,基础养老金占比最高,体现制度的社会共济属性;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待遇水平相应提高,也有助于引导参保人员持续缴费。另一方面,设置过渡性养老金,可以对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作出权益补偿,保持制度衔接的稳定性与公平性。 需要说明的是,养老金实际水平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退休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个人历年缴费档次、退休年龄等参数不同,都会带来最终待遇的差异。以社会平均工资为例,地区之间差距较大,会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此外,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更多,基础养老金计算中的指数化工资也更高,退休后待遇通常更有优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上述测算为理论推算,实际养老金核定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果为准。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件、人事档案、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到当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退休手续,也可通过线上服务平台查询个人权益记录,获取准确的待遇计发信息。

养老保障是重要的民生支撑,制度设计既要回应现实需要,也要兼顾长远的代际公平;通过典型案例的量化测算可以看出,我国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已较为清晰。随着社会保障体系更完善,退休人员的保障水平和服务体验有望继续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