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安徽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湖长名单》,意味着全省河湖长制体系深入细化完善。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梁言顺和省长王清宪共同担任,省级副总河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东伟和副省长张曙光共同担任。党政主要领导统筹治水工作,显示出安徽将水环境保护置于全省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 安徽在这个阶段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建立在多年治理实践和经验积累之上。早在2017年,安徽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成省、市、县、乡镇四级河长制体系;2018年又出台《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对湖长制作出系统部署。这些举措循序推进,针对长江、淮河、巢湖等重点水域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 淮河干流安徽段是治理重点之一。该河段贯穿皖北,沿线人口和产业集聚,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排放等多种污染源叠加,同时还涉及跨省协同治理,管理难度较大。早些年,淮河水质波动和突发污染风险较为突出。经过持续整治,淮河干流水质已稳定保持三类及以上,但流域长期管控仍需要更精细的措施。 巢湖及其唯一入江通道裕溪河是另一处关键区域。作为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巢湖自净能力较弱、生态系统较敏感,长期受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影响,治理难度较高。近年来通过系统治理,巢湖全湖水质由五类提升至四类并保持稳定,蓝藻防控效果明显,裕溪河水质也同步改善。但水质稳定向好和生态修复仍在关键阶段,需要更专业、更精准的治理支撑。 为此,省政府发布的名单明确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协助河长、湖长开展淮河干流安徽段、巢湖及裕溪河对应工作。这一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和专业支撑。近年来,安徽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改革,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等协同机制,并探索联合河湖长制,推动数万名河湖长深入一线开展巡查、治理与监督,为当前工作提供了制度和实践基础。 从更深层面看,强化河湖长制体系建设也是安徽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高位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形成覆盖更完整的河湖管护网络,既能压实各级责任,也能统筹生态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力量,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制度支撑。
治水护水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由省级总河长牵头、责任分工更清晰、监督渠道更公开,表明了以制度推动治理提效的导向。面向未来,只有坚持长期投入,压实责任、提升治理精度、扩大社会参与,才能让江淮大地水清岸绿、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