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涉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案最高可获160万元奖励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这是司法机关创新执行工作方式、依靠社会力量推进案件执行的重要举措。

该案源于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世英、王青霞之间的纠纷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金额达1600万余元,并需承担相应利息。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面临执行难的困境。

经过查证,被执行人刘世英、王青霞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使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被执行人刘世英现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王青霞现住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两人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了突破执行困局,浦东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相关规定,创新工作方法,向全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现代司法执行的开放性和社会参与性,通过经济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各界提供线索的积极性。

根据公告,任何知情人士若能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一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提供线索人将获得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奖金。

以本案执行金额计算,最高悬赏金额可达160万元。

这一奖励标准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充分体现了法院对线索提供人的重视和激励。

悬赏期限自2026年1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止,为期一年。

在此期间,任何掌握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

法院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和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为了确保悬赏制度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公告明确了相关注意事项。

若多人提供同一线索,由先提供人获取悬赏金;联名提供的,由提供人自行协商分配。

同时,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特定人员不得领取悬赏奖金,这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和不正当竞争。

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在执行到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线索提供人,确保了奖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支付的及时性。

法院还设置了联系人曹念青,公布了联系电话021-20287565,方便知情人士提供线索。

这一做法反映了当前司法执行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传统的执行手段有时难以奏效。

通过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法院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工作的良好局面,这是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探索。

同时,这一举措也体现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导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和债权保护机制至关重要。

通过悬赏公告这一创新方式,法院有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鼓励诚实守法的市场参与者,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制约。

这纸悬赏公告背后,折射出新时代司法机关以创新思维破解执行瓶颈的积极探索。

当法律权威与市场机制形成合力,不仅能为个案正义开辟新路径,更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诚信的良好生态。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中,每一个司法创新都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