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州历史文化核心区域,荔湾区文物保护工作上持续发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涉及的规定,该区近日正式公布第八批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录,共涉及6处历史建筑,分别为多宝南横40号民居、沙面南街16号及18号建筑、沙面南街30号住宅、沙面南街32号住宅、耀华大街30号民居以及启康马公祠。 其中,位于荔枝湾涌沿岸、广医三院对面昌华苑的多宝南横40号建筑格外引人关注。这座三层欧式风格小洋楼已被证实为香港流行音乐奠基人顾嘉辉的儿时居所。顾嘉辉1931年生于广州,1950年随家人移居香港,2023年1月在加拿大辞世,享年92岁。其音乐生涯创作超过1200首作品,《上海滩》《沧海一声笑》《狮子山下》等经典曲目至今传唱不衰,与词作家黄霑共同开创了香港流行乐坛的黄金时代。 这处旧居的发现源于民间文保人士的不懈努力。2024年1月,热心市民梁东通过研读顾嘉辉姐姐顾媚的回忆录,追溯线索最终定位到多宝南横40号。相关报道刊发后,梁东将信息传递给顾嘉辉海外亲属,最终获得其子顾致和的确认,并明确表达了"永久性原貌保留"的期望。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媒体监督、民间力量与政府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良性互动。 荔湾区此次公布保护名录的同时,明确了文物保护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按照规定,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须承担修缮保养责任,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义务。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文物本体及附属设施安全,严禁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行为,不得改变原建筑立面、结构体系、色彩及内部装饰特色。任何修缮维护工作均需报区文物行政部门审批,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保障文物真实性与完整性。 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处理上,荔湾区提出明确导向:工程选址应尽可能避开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避让的,应优先考虑原址保护方案。同时严格限制在文物周边建设污染性设施,禁止开展可能危及文物安全或破坏历史风貌的活动。这些规定为历史建筑保护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 从更深层次分析,荔湾区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多重意义。一上,老城区保存着大量承载城市记忆的历史建筑,这些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文脉的重要载体,保护它们就是守护城市的根与魂。另一方面,名人故居等特殊文物不仅具有建筑价值,更蕴含丰富的人文内涵,顾嘉辉旧居的保护对于研究岭南文化、香港流行文化发展史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当前,在城市更新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发展需求与文化保护成为各地面临的共同课题。荔湾区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启示:建立完善的文物登记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边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保护合力,是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保护的有效路径。
历史建筑不仅是砖木结构,更寄托着城市记忆和精神。保护顾嘉辉旧居等文物建筑,既是对文化根脉的珍视,也为老城更新划定了文化底线。只有在法治框架下坚持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才能让老城区在现代化进程中延续文脉,实现发展与传承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