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为城市发展划定明确的边界和底线。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这个办法。《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城镇开发建设的区域边界,包括城市、建制镇和各类开发区。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介绍,《办法》通过优化整个流程来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的管理,推动精细化和差异化的管控。这个《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首先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布局。《办法》明确了要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避让不适宜城镇建设的区域。其次是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完善城市功能。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要细化用地规划要求,促进空间的优化利用。同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也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项目。第三是健全优化机制,增强适应性能力。为了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办法》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调整优化。还有就是通过“一张图”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提出了及时更新全国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并加强监督和监测评估工作。这次发布由记者宋诗颖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