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内裤掉色致过敏,法院判了40万赔偿款,还要公开道歉30天

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河南省高院这次也给透了个底。起因是段某在2025年1月收到了朋友送的红内裤,据说把朋友和自己都整得过敏了。段某在网上放了个视频吐槽,没想到这一下就炸了锅,点赞量11.4万,评论4.2万,分享更是达到了19.9万。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把这事告上了法庭,最后判了40万元赔偿款,还要公开道歉30天。 事情是从3月18日传出来的。段某当时在微博里号称是忠实客户,后来自己也说是一时冲动没核实就发了上去。实际上这个红色女士内裤的品牌是从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买的。两日后,店里的人主动联系他解决问题,还陪着去看病并付了医药费。后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还特意下架了相关商品。 段某是个大V,有百万粉丝。他发视频说内裤掉色导致过敏,其实质检报告都显示耐水色牢度和致癌染料都没超标。法院认为他这就超出了正当监督的范围了。作为有影响力的人更该谨慎点,结果他连自己的皮炎是不是因为这事都没弄清楚就发上去了。法院觉得这种行为是侵犯了名誉权。 因为胖东来的名气大,这次事件影响很广,所以给判了40万元赔偿款。 段某得在自己的抖音号上发道歉视频30天内不能删,内容还得让法院过目。他已经在准备了,说是这次教训会记一辈子。胖东来那边也说会借着这次机会改进客诉流程。 办案的法官说庭审花了三个半小时时间最长的就是商量道歉的方式到底咋定。既要帮人家恢复名誉又不能再伤害人家一次得给个缓冲时间。判决书上特意写了要是不履行法院就用公告的方式执行这就是对对方的督促也是对胜诉方的保障。 法官还说了大V更该守规矩不能随便说话因为影响太大了民营经济也是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他们的名誉权就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部分《民营经济促进法》也有规定不能随便用互联网去侮辱诽谤民营企业所以这次判的结果也体现了法院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