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这起虐童案一审宣判,确实把大家对保护孩子的事儿给逼出来了。这事儿发生在辽宁省盘锦市的一家幼儿园,法院判决涉事幼师两年有期徒刑,还让他这辈子都别想再跟小孩打交道。虽然那24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幼儿园也被关了,但这判决背后透露出的意思,就是咱们司法绝不放过伤害孩子的人。法官坚持依法严惩,甚至连部分家长都原谅了他,这更说明了咱们法律对伤害儿童的行为“零容忍”。 调查发现,那个幼师在短短19天里,就对8个幼童动手动脚、恐吓拖拽。除了这个老师太坏,幼儿园也有大问题:好几个老师没证就上岗,执照都过期了,日常监督基本就是走个过场。监控设备平时不开,只留着出事的时候拿出来当证据用;相关部门来检查也很松散,根本没起到该有的作用。 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一方面是有些从业人员道德败坏;另一方面是监管不到位、门槛太低。有些机构为了省钱,对老师审核不严、设备也不舍得投钱;基层管人的力量太弱,多部门合作也不顺畅,导致坏事儿都没及时被发现。 虽然那个幼师认罪并取得了一些家长的原谅,但法院还是严格判了他。这终身禁止从事教育工作的判决,直接堵住了他再去祸害别人的路。同时这也警示了大家:对于监管失职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要想彻底杜绝这种事得从根上治:得严格把关谁能当老师;得盯着学校别乱来;还得加强教育和法治宣传。 现在我国法律在这方面越来越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修了好几回了。这次案子的处理不光是告慰受害家庭,更是向全社会做了个保护孩子的承诺。 以后还得靠家庭、学校、政府、司法还有社会大家一起使劲儿才行。只有用最严的态度、最细的制度、最实的执行去保护孩子,“零容忍”才能真真正正地落实到每个环节里。 孩子可是家庭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啊!怎么保护他们最能看出一个社会文明不文明、法治不法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