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我国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将迎来系统性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2月13日发布公告,就新制定的《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医疗价格监管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当前医疗价格公示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公示内容不完整,仅标注基础诊疗费而遗漏耗材、药品等附加费用;二是公示方式不规范,存在纸质公告字迹模糊、电子屏更新滞后等现象;三是价格异议处理机制不健全,约23%的医疗投诉涉及费用争议。

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患者"看病贵"感知加剧,2025年全国消协受理医疗价格投诉量同比上升12%。

医疗服务关乎民生福祉,收费透明体现治理温度。

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完善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则,不仅是对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推进依法监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发展的关键一步。

制度越清晰、信息越透明,医患之间的信任就越稳固,就医秩序也将更趋良性。

公众意见的充分表达与制度设计的科学完善,将共同推动医疗服务在可负担、可理解、可监督的轨道上持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