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 虚增营收超5亿元触及红线

问题:三年连续虚假记载触及退市标准,交易所启动终止上市程序。 据公司公告,ST立方于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将自2月24日起停牌。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公司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及虚假贸易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部分利润指标,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80亿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2亿元,两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两年披露年度营业收入合计的50%,由此触及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原因:以交易链条“包装”业绩,暴露公司治理与内控短板。 从披露的违法事实看,有关虚假记载并非单一会计处理差错,而是借助多类业务形态叠加运作,形成对收入、成本等关键指标的系统性扭曲。此类行为往往伴随业务真实性核验不足、合同与物流资金流证据链不完整、内部授权与审批机制失守等问题。监管对当事人提出的“非故意参与虚假贸易、处罚过重”等申辩意见未予采纳,体现出对信息披露违法从严认定、从严问责的执法导向,也反映出资本市场对“以虚增业绩换取融资与估值”的行为容忍度持续降低。 影响:公司融资与经营承压,投资者信心与市场秩序受扰。 一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预期叠加停牌安排,将对公司后续融资、业务合作与客户信任造成直接冲击;同时,若进入退市及后续处置环节,投资者权益救济、证券纠纷化解等工作量将明显增加。另一方面,财务造假对市场的损害具有外溢性:不仅扰乱价格发现与资源配置,还可能诱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激励,增加同业合规成本和社会诚信成本。有一点是,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叠加业绩持续亏损等经营层面压力,说明风险并非短期事件,而是公司治理与经营质量问题的集中暴露。 对策:严格落实退市制度与责任追究,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机制。 安徽证监局已对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与以往相比,本案的另一个关注点在于中介机构责任同步被纳入监管视野。监管部门此前明确表示,将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立案调查,对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违规依法严惩,并对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坚持“应移尽移”,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该安排有助于形成“发行人—董监高—中介机构”全链条责任闭环,推动审计、保荐、律所等中介机构回归专业本位,提升核查质量与风险揭示能力。对上市公司而言,应以此为戒,补齐内控缺口,完善业务真实性核验、关联交易识别、资金往来穿透核查等制度,建立可追溯、可验证的证据链管理体系,减少“重规模轻质量”的激励扭曲。 前景:退市常态化与严监管并行,市场生态将向高质量信息披露加速重塑。 随着退市制度持续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执行力度不断提升,“触线即退”将深入压缩财务造假的生存空间。对投资者而言,需更加重视监管处罚信息、审计意见类型、内控报告结论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信号,对“贸易链条复杂、业绩波动异常、资金往来不透明”等风险特征保持审慎。对市场而言,严肃查处信息披露违法与压实中介责任,将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促进资源向治理规范、经营稳健、披露真实透明的企业集中。

ST立方退市案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个别企业漠视法治的投机心态,也映照出监管体系日趋成熟的治理智慧。当资本市场的"进出"通道真正实现市场化、法治化畅通,那些企图通过财务魔术制造繁荣假象的企业终将无处遁形。此案留给市场的思考是:在注册制时代,唯有恪守信息披露真实性这个生命线,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