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2008年开始正式执行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虽说已经是法定权益,但问题还是不少。特别是在那些小企业和个体户里,很多老板宁愿多付点加班费也不愿意让人休假,或者就是因为自己压力太大不想给工人放假。有些打工人更是因为怕老板不高兴影响升职机会,不敢开口要年假,结果搞得自己身心俱疲。哪怕法律规定工作满一年就有5天假,满十年10天,满二十年15天,可这张纸上的数字根本没法变成手里的休息日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近开会说了,他们要下功夫把劳动法这块好好修修补补。重点就是要给《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来个大改动,这算是给劳动者休假权加油打气的一个大动作。虽说这个制度在那儿摆了快二十年了,但真正落实到了实处的没几家。光是靠老板自觉或者工人硬气去讨说法是远远不够的。 现在最大的拦路虎其实是监督机制不够硬气。现行的条例里对怎么去查违规、对不守规矩的人该怎么罚都没说清楚。这就导致很多企业钻空子不给假,甚至连那些想维权的工人都不知道该找谁说理去。这么一来,工作强度就上去了,“996”那种累死累活的日子也就见怪不怪了。 其实休假跟花钱消费是紧紧绑在一起的。数据显示现在拉动经济主要靠大家花钱购物,只要大家手里有时间去玩、去消费,内需这块就很容易搞活。所以能不能好好落实带薪休假,不光是为了工人健康着想,更是为了让咱们的经济发展更有后劲。 为了把这事办实办细,法律修订得从好几方面下手才行。首先得把用人单位的责任写得清清楚楚,还要专门盯着中小企业看看有没有落实到位。另外还得搞点弹性休假的花样,比如把年假跟周末拼在一起放长假的那种方式。这样既能让工人多歇歇,也能让企业不至于因为缺人没法运转。 至于那些试点地区搞的弹性工作制或者春秋假之类的新鲜事,倒是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好经验。以后咱们要把制度修订和经济发展的节奏对得上号才行。法律得变细了才好执行,社会上也得破除那种“假期就是浪费时间”的老观念。只有大家都不觉得休假丢人、都有意愿去休息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等到那时候的话,不光是工人自己的日子能过舒坦了,企业的效益也能跟着上来;社会活力也就更足了;这才算是真正的多赢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