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同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是县域治理现代化面临的现实课题。
近年来,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持续增长,生态文明建设从“理念倡导”走向“行动落实”。
在这一背景下,旬邑县公安局以植树造林这一群众性实践为抓手,将生态意识融入队伍建设与社会协同治理,以可感可见的方式推动绿色理念落地。
原因——植树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公安机关拓展公共服务功能的内在要求。
一方面,生态环境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参与、共同发力。
公安机关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职责,积极参与生态建设,有助于形成“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劳动实践,能够进一步锤炼队伍作风、增强集体凝聚力,把“担当作为”体现在日常点滴之中。
影响——活动当天,旬邑县公安局在指定植树区域组织民辅警开展义务植树,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上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验较为丰富的民警现场讲解操作要点,带动青年民辅警规范完成挖坑、扶苗、回填、浇灌等环节。
现场分工明确、衔接顺畅,既提高栽植质量,也提升组织效能。
参与人员表示,通过实践进一步掌握了栽植要领,增强了植绿、护绿、爱绿的责任意识。
更重要的是,公安队伍走出机关、走向田间地头,与群众共同参与生态建设,有利于拉近警民距离,增进对“绿色发展”共识的理解与认同。
对策——把一次性活动转化为可持续机制,关键在于制度化推进与综合性协同。
一是坚持示范带动与常态参与并重,将义务植树、生态宣传、巡护协同纳入文明创建和队伍教育内容,推动绿色理念入脑入心。
二是加强与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围绕树木管护、补植补造、病虫害防治等环节开展协作,确保“栽得下、活得了、长得好”。
三是结合公安职能特点,依法打击破坏林草资源和非法采伐、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强化源头防控与宣传引导,形成“植绿”和“护绿”双向发力。
四是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与基层治理、社区警务相结合,提高群众守法意识与参与度。
前景——生态文明建设贵在久久为功。
随着县域绿色发展步伐加快,生态治理将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
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既要在维护安全稳定上持续发力,也要在服务发展、守护生态上主动作为。
可以预期,随着更多单位、社会组织与群众加入到植绿护绿行动中,旬邑生态底色将进一步厚植,绿色优势有望转化为发展优势、民生福祉与治理效能。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各行各业、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
旬邑县公安局的义务植树活动虽然规模有限,但其所传递的理念和精神意义深远。
当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工作人员像公安民辅警一样,将生态保护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用实际行动诠释对绿色发展的承诺,美丽旬邑的建设目标就会更加坚实有力。
这正是生态文明建设从理念走向现实、从号召转化为行动的必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