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的政府、公安局还有法院最近处理了一起有意思的案件。2015年11月,郑某甲和江某乙两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了个孩子,给孩子起了个叫郑某丙的名字。然后到了2018年11月,他俩感情出了问题,南安法院调解后,孩子判给了江某乙抚养。到了2019年4月,江某乙跑到派出所去办入户手续,顺便把孩子的名字改成了江某丁,完全没做亲子鉴定,派出所也没多问就给办了。后来郑某甲觉得这事不对头,就向南安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政府那边维持了派出所的决定,于是郑某甲只能把南安市公安局告上法庭。鲤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乙在办理户籍时隐瞒了亲子鉴定结果,明显违反了《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和《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24条的规定。就在案件还在进行的时候,派出所突然主动把孩子的名字恢复成了郑某丙。郑某甲看到后就撤回了起诉,这场拉锯战也就这么结束了。 法官最后提醒大家:改名字可不是小事情,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父母分开后孩子本来就挺难受的,要是因为改名的事情再起冲突,那对孩子来说就是雪上加霜。真的想改名字的话,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办手续。任何偷偷摸摸的暗箱操作都可能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