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获得感为标尺推动营商环境再升级:破“承诺落空”和“检查扰企”顽疾

近年来,从沿海开放城市到内陆新兴经济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已成为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表述。多地推出“扫码入企”“首违不罚”等举措,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有所提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同比增长12.6%,显示政策带动效应正释放。 然而在落地过程中,一些深层矛盾逐步显现。东部某省制造业企业反映,招商时承诺的税收优惠因领导更替迟迟未兑现;中部某市一家餐饮连锁企业一年内接受各类检查达23次,明显高于法定频次。这些现象折射出政策执行的三上短板:一是部分地方仍存“运动式治理”思维,把营商环境等同于会议数量、文件厚度;二是部门协同不足、监管标准不统一,推高企业合规成本;三是评价体系偏重行政指标,企业的真实感受被弱化。 这种矛盾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一方面,GDP考核压力下,部分地区将营商环境优化包装成“政绩工程”,追求短期数据好看。另一上,基层执法仍存在“以罚代管”的惯性,有市场监管部门坦言:“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仍是上级考核的重要指标。”更需要警惕的是,个别领域权力边界不清晰,例如某省环保督察中出现的“一律关停”式执法,直接压缩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涉及的问题已经引发连锁反应。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调研显示,超过四成企业将“政策不确定性”视为经营主要风险。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指出,政策波动会影响企业对投资回报周期的测算,进而抑制研发投入。这不仅削弱市场信心,也可能导致优质外资项目流失——欧盟商会2022年报告称,27%的欧企因“监管环境不可预测”考虑调整在华投资布局。 破解困局需要系统性改革。首先,应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政策制定机制,可借鉴深圳“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政策实效。其次,推进监管标准化,例如上海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将15个部门300余项检查事项压缩80%。更关键的是完善法治保障。近期国务院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首次明确“政府违约失信需承担赔偿责任”,传递出强化契约精神的明确信号。 多位专家建议,下一步改革可从三个方向深化:一是建立跨周期的政策稳定性评估机制,减少“新官不理旧账”;二是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监管,逐步替代“人海战术”式检查;三是在自贸试验区试点“企业安静期”制度,明确除安全、环保等特殊情形外,每月前20天原则上不开展行政检查。

营商环境优化是一项长期工程;各地应减少急功近利的做法,把企业获得感作为衡量标准,以政策稳定性为基础、以实际效果为导向,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