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通过

据柬埔寨新闻社此前报道,洪玛奈首相在本月13日主持内阁全体会议,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给审议通过了。这位柬首相在当天的讲话中强调,对电信网络诈骗必须彻底铲除。由于这种犯罪被洪玛奈称为“黑色经济”,所以不能再放任不管。他在当天提到,清除电诈绝非是为了作秀,而是为了维护国家声誉以及社会经济发展。 洪玛奈在26日还出席了柴桢省自来水厂的启用仪式,他把必须同步加强社会治安治理的要求也一并提了出来。为了避免损害地方和国家形象,他还指出电诈属于“黑色经济”,这就要求柬埔寨必须主动作为。面对区域性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他认为只有持续加大防范和清剿力度才能维护好社会秩序还有良好营商环境。 对于立法方面的具体情况,《柬华日报》25日报道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经进入了最后审议阶段。预计这部法律很快就会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据环球时报驻柬埔寨特约记者董开映的消息,在柬埔寨司法部工作的副首相高乐当天接受了当地主流媒体的采访。高乐在这次采访中把柬埔寨将成为区域内首个专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制定特别刑事法律的消息给放了出来。 高乐进一步说明这部即将出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会通过严刑峻法来系统性地打击相关犯罪。根据已经审议通过的立法草案来看,里面设立了5项核心罪名。其中涵盖了网络诈骗、组织或经营网络诈骗中心、招募或培训他人参与网络诈骗还有恶意收集个人身份信息以及特定形式洗钱犯罪等内容。 高乐提到一般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可以判处5到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案件涉及绑架、杀人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情节的话,刑罚就会显著加重。如果诈骗园区犯罪头目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话,最高可判3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高乐把这一法案视作柬政府系统打击电诈的重要举措之一。他认为这样可以给执法部门清剿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他强调了通过制度约束来防止电诈死灰复燃的重要性。柬方对于网络犯罪持有“零容忍”的态度,所以不仅严惩直接实施者,还要追究幕后组织者的责任。无论是招募培训人员还是向电诈团伙出租物业等相关行为都将依法追责。最重要的是不能用“不知情”这样的理由来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