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重拳整治古生物化石盗掘 40余处盗洞完成生态修复

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土龙骨"或"龙骨",是记录地球生命演化历史的珍贵遗产,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然而,这份宝贵的科学资源近年来面临严峻的破坏威胁。

根据和林格尔县检察院统计,从2023年12月至2025年9月间,该院就办理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5件,涉及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的化石重达6000余公斤。

这组数据背后,反映出盗掘古生物化石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的严峻现实。

盗掘行为造成的危害远超公众想象。

办案检察官指出,每一起盗掘案件都伴随着对山体的严重破坏和对植被的毁灭性打击。

被盗掘的山洞内部被挖得千疮百孔,山坡表面被踩踏得面目全非,这些破坏极易引发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灾害。

仅从刑事责任角度追究还远远不够,必须建立系统性的防控机制,从根本上堵住监管漏洞。

为深入查明问题症结,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成立专门办案组,采取实地走访、深入调研的方式全面摸排情况。

办案组先后走访了3个涉案乡镇、7个村落,与100余名村民、16名基层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联合公安机关、自然博物馆对盗掘现场进行了专业勘察。

调查发现,被盗掘的山洞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不仅主洞口未得到有效封堵,而且部分洞穴出现了新的挖掘痕迹,内部还延伸着数条盗掘隧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通过全面的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办案组确认了"土龙骨"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监管责任不清,保护措施不到位;其次是相关部门之间执法协作存在断点,信息共享不充分;再次是缺乏长效的保护管理机制,难以形成持久的防控效果。

这些问题的存在,为盗掘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发现的问题,2025年10月,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向该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提出三项核心建议: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从盗掘入口处进行有效封堵;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古生物化石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古生物化石保护项目。

该部门重点对县域内40余处古生物化石洞口进行系统的封堵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盗掘人员进入。

同时在重点保护区域设置了标识牌,明确标示保护范围和法律责任。

截至2026年1月,回填工作已基本完成,施工单位正在逐洞消除安全隐患,待天气条件允许,将用混凝土对洞口进行彻底灌注,建立起更加牢固的物理屏障。

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文物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监督推动,不仅查处了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推动建立了系统性的保护机制,形成了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的协同合力。

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期待能够形成更大合力,在守护古生物化石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保护“土龙骨”,本质上是在守护时间写下的地球记忆。

对盗掘行为的依法惩治是底线,对山体修复与源头封控的系统治理是关键,而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让每一处化石点位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久,才能把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留给未来,把安全与生态底线牢牢守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