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的关键时期。这个背景下,如何完善涉外法治体系、提升涉外法治能力,成为摆在法律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近日举办的2025年国际法学术研讨会,正是对这一时代课题的深入探讨。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要求。在数智化时代背景下,这一任务更显紧迫。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指出,当前涉外法治建设需要重点关注三个上的工作。 首先是人工智能领域的规则创新与国际协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这一领域,我国需要聚焦人工智能监管、伦理规范等新兴议题,在规则标准制定、多边协调等加强国际合作,以法治手段激活"人工智能+"这一新的经济引擎。这既是应对全球数字治理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也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其次是数字经贸规则的主动对接与制度创新。数字贸易、数字服务、数字货币金融等前沿实践正在重塑全球经济格局。我国应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上海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中心,要运用"五个中心"的先手棋作用,聚焦强化"四大功能",抢先释放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的制度红利,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第三是数字企业出海的合规指导与风险防范。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数字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它们在海外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日益复杂。需要对数字企业出海过程中容易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化研究,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为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保驾护航。 在海事法治领域,新修订的《海商法》说明了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新进展。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教授指出,新《海商法》的修订是新时代推动航运和贸易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客观要求。此次修法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既继承发展了传统海商法的精髓,又引领了国际海事法治的新方向。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海商法》第308条第2款纳入了反制条款,充实了我国涉外法律工具箱,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在维护自身权益、应对外部挑战时的法治自信。 在对外开放的大框架下,涉外法治建设需要协调。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张乃根通过分析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经验指出,要参照高水平国际规则,更融入国际规则协调体系,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参与和促进国际法治建设,始终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一涉外法治的必由之路。 数据治理是数智化时代涉外法治的重要内容。上海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员会主任、上海市互联网业联合会会长姜迅强调,需要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统筹推进数据治理。在个人层面,要依托《个人信息保护法》筑牢底线,构建全流程、全链条的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体系;在社会层面,要管好网络、保障数据安全,搭建一站式响应的数据安全集成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国家层面,要破解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与国际协调难题,引导企业重视数据安全保护,让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投资便利化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商学院张庆麟教授指出,投资便利化的核心是提供信息、保证规则和监管透明以及精简行政程序。数字化对投资便利化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协定纳入了与数字经济需求相契合的数字投资便利化工具,利用数字政府工具促进投资具有重要益处,有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数智化时代的竞争不仅是技术之争,更是规则与治理能力之争。加快涉外法治建设,要以法治稳定预期、以制度促进创新、以合作增强互信,在保障安全的同时提升开放水平。只有平衡好发展与安全、开放与秩序的关系,才能在全球规则重塑中把握主动,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