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中国科学院近日联合印发《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26—2035年)》,标志着我国对这一珍稀淡水物种的保护进入系统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这是首次由多个部门协同发布的国家级水生野生动物拯救行动计划,体现了中央对长江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长江江豚是我国现存唯一的淡水鲸类动物,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长江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
作为衡量长江生态健康的重要指标,江豚的生存状况直接反映长江流域的生态质量。
目前,江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干流、洞庭湖、鄱阳湖等区域及少数支流,其活动范围与人类生产生活高度重叠。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长江江豚种群面临严峻挑战。
受过度捕捞、航运繁忙、水利工程、环境污染等多重因素影响,江豚自然种群呈现加速衰退趋势,一度濒临灭绝边缘。
这一时期,江豚数量急剧下降,种群结构恶化,生存空间被大幅压缩。
长期以来,如何有效保护江豚种群成为长江生态保护的难点问题。
转机出现在2020年。
国务院决策启动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全面禁止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天然渔业资源捕捞。
禁渔实施以来,长江水生生物栖息环境显著改善。
最新调查数据表明,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从2017年的1012头增加至2022年的1249头,增幅达23.4%,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
这一成果充分证明,通过科学的保护措施和长期的政策坚持,濒危物种种群恢复是完全可能的。
然而,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尽管种群数量有所增长,但江豚种群仍处于极度濒危状态,种群恢复基础仍不稳固,面临的威胁因素仍未根本消除。
为此,新印发的《行动计划》制定了明确的近期目标(2026—2030年)和远期目标(2031—2035年),涵盖自然种群、迁地种群、人工繁育等多个维度。
《行动计划》建立了"保护—修复—监测—应急"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在保护层面,计划部署了涉水活动规范监管和风险隐患专项清理两项行动,通过强化航运、采砂、捕捞等活动的监管,减少人为干扰。
在修复层面,重点实施重要栖息生境修复,恢复江豚赖以生存的浅滩、支流等关键栖息地。
在监测层面,建立智慧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实时掌握种群动态和健康状况。
在应急层面,完善应急救护体系,对受伤、搁浅江豚进行及时救助。
同时,《行动计划》坚持自然保护与人工干预相结合。
除了加强自然种群保护外,还提出提升迁地保护能力、推进人工繁育技术攻关、科学规范野化放归等举措。
这些措施为江豚种群提供了多重保障,既通过就地保护维持自然种群,又通过易地保护和人工繁育扩大种群规模。
为确保行动计划有效落实,《行动计划》明确了三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健全法律保障,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三是强化投入保障,确保资金、人力、技术等要素支撑。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落地,加大江豚拯救力度,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持续提升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行动计划》还强调了科研创新和科普教育的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攻克江豚人工养殖、疾病防控等关键技术难题;通过科普教育宣传,提升全社会对江豚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
长江江豚的种群复苏,见证着中华民族守护母亲河的坚定决心。
从"共抓大保护"到系统性拯救计划,从被动抢救到主动修复,这条生态保护路径正展现出东方智慧的独特价值。
当"微笑天使"在长江中频频现身,不仅预示着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阶段性胜利,更昭示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新图景正在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