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介退还5万元购房意向金 专家提醒警惕"服务费"陷阱

近日,上海市民吴女士宝山区顾村公园附近购买二手房时,因"购房意向金是否应全额退还"与中介机构产生纠纷。吴女士此前看中一套房源A,向菁瑞地产支付了5万元意向金。后因多次看房和综合考量,她最终通过另一家中介购买了同区域房源B。交易完成后,吴女士要求菁瑞地产退还意向金,但中介只同意退还3.5万元,称要扣除1.5万元作为"带看服务费",并认为吴女士通过其他中介成交属于"跳单",应支付补偿。经协调,吴女士近日确认已收到全额退款。 原因: 这类纠纷通常由三个因素共同导致。首先,意向金性质容易混淆。部分消费者误将意向金等同于"锁房定金",而一些中介在收取时也未明确说明退款规则。其次,服务边界和收费规则不清晰。带看、咨询等服务虽属居间业务范畴,但费用应以促成交易为前提;若未事先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和条件,事后扣费易引发争议。最后,操作不规范会加大风险。此案中,意向金转入个人账户的做法既缺乏透明度,也不利于后续退款处理。 影响: 一上,纠纷会增加交易成本、延长购房周期,影响消费者决策和市场信心。二手房交易金额大、环节多,任何收费争议都可能产生连锁反应,损害双方权益和中介信誉。另一方面,争议触及行业核心问题:如何平衡中介报酬与消费者选择权。购房者比价选房本是市场常态,若简单认定为"跳单"并扣费,不仅可能违反合同法理,还会助长"以收费代替服务竞争"的不良风气。此次全额退款结果传递出明确信号:收费要有依据、权责需对等、资金流向要可追溯。 对策: 解决此类问题需多管齐下:第一,加强合同规范和信息公开。中介应在收取意向金前书面明确款项性质、退款条件及违约责任;第二,规范资金管理。预付款应进入对公账户或第三方托管渠道;第三,细化服务收费规则。收费标准应以合同约定为准,未经约定不得单方扣费;第四,完善监管和调解机制。有关部门可结合投诉热点制定指引,行业协会应推动形成统一示范文本和负面清单。 前景: 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时代,二手房交易将更依赖信息透明和服务质量。未来趋势包括:一是强调"先约定后收费"的合同规则;二是通过资金托管和数字化手段降低纠纷风险;三是中介竞争将转向专业能力和合规水平。此次事件的解决为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参考样本。

房产交易事关重大财产权益,中介机构应恪守诚信、规范经营。这起纠纷的妥善解决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促进了行业规范发展。随着市场健全和消费者意识提升,中介行业需要加强自律、建立透明规范的服务体系,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