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的时候,在江苏盐城发生了一件让人后怕的事儿。有个叫于某青的男人,因为吸食了一种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后开车,结果把事情搞砸了。2月2日那天,最高人民法院开了个发布会,把7个跟麻精药品犯罪有关的案子拿出来说,其中“于某青危害公共安全案”特别受大家关注。这个案子不光把依托咪酯这种新型毒品的危害给摆出来了,还通过法律判决告诉大家毒品和普通商品到底不一样。法院这边态度很坚决,说要维护大家的安全,不管是啥毒品都得严打。 这个案子发生在2024年6月底的盐城市。查清楚了,被告人于某青以前没工作,还有不少前科。他从6月26日上午一直吸到27日下午,吸了二十多支那种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到了27日傍晚,虽然他脑子发昏、反应慢得不行,但他还是开车上路了。车子是从盐城市潘黄街道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开出来的,一路上经过西环路、青年路等好几个主干道。最后在潘黄镇北路和鹿鸣路北侧撞上了。交警定责的时候说,于某青先是逆行撞了护栏,然后撞上了正常行驶的车,接着又去非机动车道撞人了。他连续追尾好多辆车才停下。这事儿弄得现场乱七八糟的。 事情发生后,于某青被扶下车的时候还在发抖、神志不清呢。专家一检查,他血液、尿还有头发里都有依托咪酯。他车里还搜出了含有这种物质的电子烟弹。依托咪酯是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和精神药,吃了让人兴奋、产生幻觉。于某青明知道自己吃了这东西根本没法安全开车还上路去撞人,这是拿大家的命开玩笑。 法院认为他太不顾法律和社会安全了,判了他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因为他是累犯得从重罚,不过后来他也老实交代了问题还赔了钱求了谅解。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没再上诉或者抗诉。 最高法把这案子当成典型发出来警示大家:所谓的“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毒品;吸了麻精药还开车不但危害大还得坐牢。司法机关用这些案子告诉大家一定要防止毒品蔓延、守住道路安全这根弦。咱们老百姓得赶紧提高法律意识、保护自己、远离毒品才能一起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