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用电杀野猪护田被判了刑,这事儿放在法理之外,让人看到了人情冷暖。吴老太其实挺不容易的,老伴走得早,家里就剩她一个人了。她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那一亩三分地上,靠着种点庄稼自给自足。谁知道从2019年3月开始,野猪就开始光顾她家了。这些野猪可真讨厌,一夜之间就能把几个月的辛苦全给毁了。吴老太看着这一地狼藉的庄稼,心里难受极了。为了保住这点收成,吴老太想尽了办法:布下电网、架起猎枪,甚至还半夜守在地头。但这些都没用,野猪根本没被吓跑,反而把她家的稻田踩得更烂。吴老太当时也是急眼了,她跟记者说:“不把它们电死,我就得喝西北风。”于是她又支起了电瓶,把三头野猪给放倒了。当时她以为自己保住了活路呢,哪知道这下可惹上大麻烦了。 过了几个月,吴老太去巴城早市卖猪肉。检疫人员给肉切了一刀,发现肉的纹理粗、毛孔还呈星状。这一看就是野猪肉的特征啊!警察顺着线索把她带到了派出所。法院审理的时候认为:虽说她是因为野猪才这么干的,但私设电网猎捕国家保护动物确实犯法了。最后判了她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070元并罚款1500元。 翻看2000年的那个名录,野猪可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错,可吴老太毕竟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啊。她为了守住那块薄田用尽了卑微的手段。这笔罚金虽然不算大,却让她不得不卖掉仅剩的口粮猪;缓刑不用坐牢也让她背上了“罪犯”的名声,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有人说这个判决太冷血了,也有人说这是刚性执法。“法理不外乎人情”,但人情不能简单地变成网开一面啊。制度得有牙齿的同时还得给弱势群体留个缓冲带:能不能提前预警、能不能提供免费捕猎服务、能不能为受灾农户建个补偿基金?当法律不再跟民生硬碰硬的时候,野猪这事儿才能真解决好。 现在吴老太的稻田又重新插上秧苗了,她也不再布电网了。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会对着田埂发呆——她怕野猪再来更怕自己哪天走不动道。法律判了罚也交了,可那三头野猪留下的空旷稻田还有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还值得咱们好好想想:当人和野兽的冲突变成了人和法的冲突时,咱们到底该怎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