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看似发生在课间、宿舍或网络空间的个别冲突,实则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校园治理质效。
湖北省谷城县公安局茨河派出所近日会同司法所走进辖区中小学校,以“反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安全教育,通过案例讲解与法条阐释相结合的方式,提醒学生明确边界、守住底线:欺凌不是玩笑,暴力没有赢家。
问题:从“打闹”到“欺凌”的界限需要被看见。
实践中,校园欺凌往往呈现隐蔽性与反复性,既包括推搡殴打、索要财物等显性行为,也包括起侮辱性绰号、散布谣言、排挤孤立等隐性伤害,甚至延伸至网络平台的言语攻击与偷拍视频传播。
由于发生场景多在教师视线之外,部分学生又受“怕报复”“怕被笑话”等心理影响,容易把持续性伤害误认为“同学间的小矛盾”,从而错失干预窗口。
原因:认知不足与规则缺位叠加,导致风险累积。
一方面,少数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对行为后果缺乏清晰判断,把逞强好胜、拉帮结派当作“能力”,把围观起哄当作“热闹”;另一方面,受害者往往缺少有效表达渠道与求助路径,遇到问题不敢说、不会说。
与此同时,个别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对学生心理变化捕捉不够及时,对苗头性矛盾缺少分层分类处置手段,导致“小摩擦”滚成“大冲突”。
家庭教育中对情绪管理、同理心培养的缺失,也可能让冲动行为更易发生。
影响:欺凌伤害的不仅是个体,更会侵蚀校园生态。
对受害者而言,持续欺凌可能引发焦虑抑郁、社交退缩、学习动力下降等问题,严重者甚至产生自伤自弃倾向;对施暴者而言,若不及时纠偏,容易形成以暴制人、藐视规则的行为定势,最终走向违法违规;对班级与学校而言,旁观者在沉默中被“规则失灵”所教育,友善互助氛围被破坏,校园信任成本上升,教学秩序与育人环境受到冲击。
对策:以案释法强化震慑,更以机制治理实现前移预防。
此次活动中,民警与司法人员以学生听得懂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拆解欺凌的表现形态与演变路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转化为可感可知的警示内容,重点讲清“哪些行为不能做、做了要承担什么后果”。
同时,活动强调对受害者的自我保护与理性求助:遇到欺凌要及时远离危险、保存证据、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求助;对旁观者则倡导从“看热闹”转向“守规则”,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及时报告,形成共同抵制氛围。
更重要的是,治理重心应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茨河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提出,“预防远比惩治更重要”。
面向学校,需加强对学生心理动态与同伴关系的关注,完善班主任、心理教师、年级组联动的日常摸排机制,对易发生冲突的群体、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管理;对出现苗头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介入、分层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对家庭而言,应强化沟通陪伴与规则教育,关注孩子情绪变化与社交圈,帮助孩子学会表达、学会拒绝、学会求助。
对社会与相关部门而言,持续推进警校协作、司法支持与法治宣传进校园,把普法、心理辅导、矛盾调解、应急处置等环节纳入常态化体系,形成闭环。
前景:织密联防联控网络,让安全成为校园底色。
随着校园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反欺凌工作正在从“开展一次活动”向“建立一套制度”转变。
从趋势看,以案例宣讲增强法治威慑,以心理关怀修复成长困扰,以预警干预前置风险处置,以警校联动提升处置效能,将有助于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
未来,若能进一步完善学生匿名求助通道、校内矛盾分级处置流程、家校信息共享机制,并把法治教育与品格教育、生命教育相融合,校园欺凌的发生率有望持续下降,校园安全感与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
校园应是知识的殿堂、梦想的摇篮,每一名学生都有权利在安全、友善的环境中成长。
谷城县公安部门与教育系统的这次合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预防远比惩治更重要"这一理念。
当法治教育与校园管理相融合、当警方的专业指导与学校的日常关怀相结合、当全社会都认识到欺凌的严重性并付诸行动时,校园欺凌才能真正得到遏制。
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长期坚守,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阳光下、在安全中自由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