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十四五"生态治理交出亮眼成绩单:PM2.5下降23.6% 连续四年获评省级考核优秀

12月30日,枣庄市召开"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成就,展现了该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坚实步伐。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突出。

枣庄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显著改善。

从大气环保来看,2024年全市PM2.5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23.6%;PM10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32.4%。

截至12月28日,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9.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0天,重污染天数减少4天,整体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从水环保来看,全市9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始终保持100%,国控断面水体优良比例位列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率排名全省第二。

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该市在污染防治领域的突出成效,也连续四年获得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绿色低碳转型取得实质进展。

枣庄市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深入开展三轮"四减四增"行动,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优化升级。

在减污降碳方面,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十三五"末下降28.11%,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同时,该市创新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在项目支撑方面,先后完成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联产、联泓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鲁化低碳高效动能转换一体化等610多个省市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充分体现了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此外,该市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2.41亿元,支持全市330项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强化。

枣庄市以"山水林田大会战"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完成植树造林5.7万亩,修复湿地6200亩,生态环境容量明显扩大。

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方面,薛城区、峄城区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山亭区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强县,蟠龙河薛城段获评全省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峄城区入选全省美丽乡村典型案例。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该市划定6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连续三年开展全域调查观测,建立了涵盖6个县级行政单元、观测样线长度超过260公里、物种记录近2000条的基础数据库,记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4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1种,白琵鹭、青头潜鸭等珍稀濒危物种在枣庄成功落户。

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该市创新构建"三不一严两送"环保监管模式,即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严惩恶意违法和送政策送法律,推行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将19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梳理增加免罚减罚事项55条。

仅今年以来,免罚减罚轻微违法企业68家,为企业减负460余万元,充分体现了监管的人性化和科学性。

在智慧监管方面,该市开发"枣查纠"筛查系统和"枣换炭"监管平台,运用在线监控、智慧监管等手段,实现非现场执法占比50%以上,大幅提高了监管效率。

全市6个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全省率先全部取得CMA资质,入选全国4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之一,监测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改善不是短跑,而是长期主义的耐力赛。

枣庄以制度创新、项目支撑与系统治理不断夯实绿色底色,说明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并非“二选一”,而是可以相互成就。

面向未来,只有把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变量”转化为城市发展的“最大增量”,以更稳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托举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才能让蓝天常在、碧水长流、净土永续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