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相互交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加具体,对办案效率、解纷效果和司法体验提出更高要求;社会矛盾纠纷类型更加多元,既有传统民商事纠纷,也有新业态、新领域带来的复杂争议;案件增量与审判资源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执行难、信访压力等问题在部分地区和部分类型案件中仍需持续破解。
在此背景下,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路径,通过夯实基础性工程带动整体跃升。
从原因看,法院工作质效提升的关键,不仅在“多办案”,更在“办好案”。
一方面,立案环节的功能定位如果停留在程序性受理,容易出现纠纷“进得来、出不去”,当事人对实质解决的获得感不足;另一方面,审判管理如果偏重分段管理、点状监管,可能导致流程衔接不畅、质量责任链条不够清晰;执行环节若主要聚焦案件数量管理,而对财产发现、控制、处置等核心要素关注不足,执行成效就难以稳定提升。
此外,信访问题如果不能按照法治化要求实质性化解,容易形成反复缠访,影响司法公信与社会治理效能。
与此同时,少数地方在队伍能力结构、基层履职保障、专业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制约了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会议提出的“夯基铸魂、夯基提质、夯基赋能、夯基进阶”,直指上述堵点难点,对症施策、系统推进。
其影响首先体现在导向更鲜明:通过抓实政治建设、正确政绩观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筑牢忠诚底色,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其次体现在路径更清晰:推动立案部门从“程序受理”向“实质解纷”转变,有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降低诉累、减少衍生矛盾;推动审判管理从分散监管向全周期统管转变,有利于用体系化方式提升案件质量与流程效率,实现对立案、审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环节的贯通管理;推动执行管理重点从“管案件”向“管财产”转变,抓住执行工作“牛鼻子”,通过强化财产线索发现、财产查控联动、依法处置变现等举措,提升执行到位率和兑现率,更好维护胜诉权益。
再次体现在治理效能更可预期:按照信访法治化要求实质性化解信访问题,有助于把“信访压力”转化为“治理能力”,以法治方式推动矛盾终结、程序终止、责任闭环。
对策层面,会议部署体现出从理念到机制、从能力到品牌的组合拳思路。
其一,在“夯基铸魂”上,以制度化常态化的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建设,强化队伍纪律作风与职业伦理,促使司法裁判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中实现最优。
其二,在“夯基提质”上,以实质解纷为牵引优化诉讼服务与审判运行机制,完善繁简分流、专业化审判、矛盾多元化解衔接等举措,推动审判质效从“指标达标”转向“群众认可”。
其三,在“夯基赋能”上,突出司法办案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基层履职能力同步提升,围绕新类型案件审理、证据规则适用、裁判文书说理、调解与释法、执行攻坚等重点强化培训与实战练兵,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其四,在“夯基进阶”上,把成熟经验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立足比较优势打造特色品牌,以品牌建设带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形成更多可量化、可感知、可持续的工作成效。
面向未来,随着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司法需求将更加注重质量、效率与体验的统一。
此次会议提出的方向与举措,体现了以基础工程牵引整体跃升的工作逻辑:一方面,通过管理理念与机制重塑,推动办案质效稳定提升;另一方面,通过能力建设与品牌创建,促进经验制度化、成果长效化。
可以预期,随着立案实质解纷、审判全周期统管、执行以财产为中心以及信访法治化等举措持续落地,全省法院将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展现更强支撑力。
司法现代化进程犹如夯土筑基,既需脚踏实地加固每一寸根基,更要仰望星空谋划发展蓝图。
河南法院系统以"四基工程"破题高质量发展,其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当下问题,更在于构建起司法效能持续提升的良性机制。
当法治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这样的探索无疑具有超越地域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