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摸摸监视别人获取行踪的行为肯定犯法

前不久上海出了个案子。女的叫陈女士,怀疑自己丈夫跟闺蜜刘小姐有问题,就花了9000元找了个叫丁先生和钱某的两个人,想查他们的行踪。丁先生和钱某就把GPS定位器偷偷装到了刘小姐的车上,整整盯了两个月,结果啥事也没查出来。后来他们去换定位器的时候,正巧被刘小姐发现了,刘小姐当场就报了警。钱某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抓进去,判了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还得罚3000元。陈女士和丁先生也被抓进去另案处理了。其实啊,咱们国家压根就没什么合法的“私家侦探”,这种偷偷摸摸地监视别人、获取行踪的行为肯定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