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户头作假骗取补偿款

2013年在观山湖区金华镇,王某清以养鸡为名在翁贡村黄土坡建了房,房盖好后就空着没住人。后来要修安置房项目,他家这栋房子正好在征收范围内。为了让它拿到国家拆迁补偿,王某清找王某某和鲁某某帮忙买“户头”确权。王某某帮买了4个户头办手续,骗了国家2549774.4元补偿款和4套安置房(未遂);鲁某某买了3个户头办手续,骗了920085.6元补偿款和1套已安置的房。事后王某清给鲁某某38000元好处费,给王某某30000元。经查明,那套安置房总成本是582063.9元。 为了惩戒这种行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最近把巡回法庭开到了金华镇政府大门口公开审理。百十来个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都在现场旁听,算是上了一堂“法治课”。 法官郭鹏解释说,这是个利用户头作假骗取补偿款的案子。他特别强调,公共财产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征拆领域里大家都得在法律框架里办事,谁要是想钻空子弄钱肯定要受罚。这次到案发地宣判就是想通过一个案子教育一大片。 被告人王某某和鲁某某是为了私利搞诈骗。他们一开始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买合规的户头就不会被抓。结果两人都主动投案交代了事实,算有自首情节。法院最后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罚五万;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罚五万。 当地村民刘鸿说以前听说有人靠“种房子”能多拿钱心里不平衡,今天看到真的被判刑了很受震动。违法的钱揣兜里也不踏实,这就叫鸡飞蛋打。工作人员罗祥毅也表示这次宣判划出了红线,必须严格依法推进征收工作。 最后被告王某某说自己完全认罪悔罪,退了赃还缴了罚金。他想用自己的教训告诉大家一定得遵纪守法。“把‘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做到位”,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基层治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