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行业在需求波动、同质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出现以侵权假冒、恶意低价、虚假宣传、垄断协议、质量下滑等方式争夺市场份额的现象,表面是“打价格战”,实质是以违法违规成本换取短期增长,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挤压了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十大重大案件,集中呈现了“内卷式”竞争的典型路径和监管治理的重点方向。
从问题表现看,案件覆盖面广、类型多样。
一方面,围绕知识产权的侵权制假仍是扰乱竞争的重要源头。
以“莆田来啦”连锁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为代表,通过组织全国性、跨区域集中执法,打掉体系化制售假网络,直指以侵权假冒支撑低价倾销的灰色链条。
另一方面,利用质量与合规底线换取成本优势的问题依然突出。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案,以及海南环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力电缆产品案,反映出部分企业通过降低产品质量、规避认证要求或夸大宣传来争夺市场,给安全底线和消费信任带来风险。
此外,市场竞争还存在不正当营销和平台生态失序等新特点,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系列案以及多起网络虚假宣传案件,揭示直播带货、私域导流等渠道在快速扩张中滋生的违法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原料药垄断协议案罚没金额高,并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释放了强化反垄断威慑的强烈信号。
与此同时,对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依法无条件批准,体现监管既严惩违法,也支持依法合规、以创新和协同提升效率的产业整合。
从原因分析看,“内卷式”竞争往往由多重因素叠加形成:其一,部分行业进入存量竞争阶段,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缺乏核心技术与品牌能力,容易滑向以价格为主的比拼;其二,个别经营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认为“违规带来收益、处罚可以承受”,以侥幸心理突破合规红线;其三,网络平台与新型营销形态加速了信息传播和交易转化,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私域交易等更隐蔽、更链条化,给监管带来新挑战;其四,在部分供应链环节,原料、渠道或信息可能被少数主体控制,诱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进一步抬高合规经营成本、扭曲资源配置。
从影响看,治理“内卷式”竞争并非简单压制价格竞争,而是引导竞争回归质量、创新和效率。
对消费者而言,严查认证违规、质量不达标和虚假宣传,有助于降低安全风险和信息不对称,提升消费信心;对企业而言,打击侵权假冒、垄断协议等行为,将为守法经营者腾出公平空间,推动行业从“低质低价”向“优质优价”转型;对市场环境而言,跨区域集中执法与全链条治理,有助于形成可预期、可遵循的规则体系,促使企业将资源投入研发、品牌和服务,而不是投入到“灰色竞争”与“营销噪音”中。
从对策路径看,本次公布的案件体现出几个清晰导向:一是强化依法监管的震慑力,对侵权制假、质量安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高频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提升违法成本;二是突出全链条治理,既查直播间、营销号等“末端”,也追溯私域平台、供货渠道、组织者等“源头”,以系统治理减少反复;三是推动监管协同,跨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线上线下联查并举,提高对隐蔽性强、规模化违法网络的打击效率;四是坚持“严监管”与“促发展”相统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企业通过经营者集中实现优势互补、技术进步与创新能力提升,帮助行业走出同质化竞争陷阱。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监管部门对网络营销、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执法持续加力,“内卷式”竞争的灰色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未来一段时期,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广告与营销合规、强制性认证和质量标准执行、以及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高压治理,预计将成为市场秩序建设的重点方向。
同时,企业也需要从“拼流量、拼低价”转向“拼技术、拼品质、拼信誉”,把合规经营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以长期主义应对市场波动与结构调整。
十大典型案例如同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当前市场竞争的复杂态势,也映照出监管思维的升级轨迹。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有效监管与市场活力,将是对治理智慧的长期考验。
此次执法行动展现的精准性、系统性特点,为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