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会越来越严,逼着金融机构不仅是修修补补个案,而是要把整个内控体系都搞好。

前段时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子,起因是某银行员工违规给客户推荐投资产品,结果客户亏了钱。法院最后裁定,涉事银行得给张某赔20%的损失。张某当初听了这家支行理财经理丁某乐的话,把钱投进了一个第三方项目,后来项目兑付出了问题,本金和利息都拿不回来,他只好把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查清楚了,丁某乐作为支行理财团队的头头,推荐非银行体系内的产品属于违规操作。银行内部的处罚文件还有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都证明,这家银行在员工管理和内控方面存在漏洞,没及时拦住丁某乐违规推介的行为。法院觉得,银行没管好员工,导致张某信错了人,这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得担责。 这个判决告诉大家,金融机构在类似纠纷里可能会被追责。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强调了银行得管住自家员工;另一方面也给各家机构提了个醒,必须加强内部管控,别让个别员工的违规行为连累整个机构的名声和财务。 不过要看到,这家公司虽然登记过私募基金管理人身份,可具体合伙的项目却没备案。这说明有些投资者在认不清产品合不合法、没多少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就买了进去。 针对这些问题,金融行业得想点办法。首先要把合规的规矩立起来,把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其次要利用科技手段盯着员工的异常操作和推荐行为。监管部门也得更使劲地查那些卖东西的行为。 对投资者来说也要多提醒几句,教大家别盲目跟风买那些非正规渠道推荐的东西。 这个案子的终审结果算是给后面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个参考。估计以后法院判这种案子会更看重金融机构有没有尽到保护投资者的责任。同时也说明监管会越来越严,逼着金融机构不仅是修修补补个案,而是要把整个内控体系都搞好。 虽然案子结了,但它反映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好好想想。在金融市场越来越大的今天,怎么平衡赚钱和防风险?怎么把那些写在纸上的规矩变成每个人脑子里的自觉行动?这都是摆在大家面前的课题。只有机构负起责来、监管变得更严厉、投资者理性些,才能让金融变得更安全、行业才能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