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的沙河口区有个叫小象润知儿童成长中心的早教机构,祁女士去年8月份在这儿给孩子订了早教课,花了4740元。结果呢,课程经常约不上,老师请假、课程满员是常有的事儿,本来想让孩子每周上两三节的,最后连一周一次都保证不了。祁女士觉得太折腾了,打算退预付款。但机构那边给的方案是,按照合同来扣钱,最后能退的钱还不到四分之一,才1085元。祁女士当然不满意,觉得这明显不公平,本来上完了三分之一的课,退个不到四分之一也太吃亏了。 事情闹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有位叫周洪昌的律师解释说,这种预付式消费的问题一直挺受关注的。现在有个新规定出台了,从2025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这个规定,消费者要求退钱得按照预付款减去实际提供的服务价款来算。祁女士是在新规实施之后签的合同,所以能适用这条规定。她要是走法律程序把钱要回来也是合理的。 祁女士之前其实提过好多次退费要求,去年9月10日就跟中心沟通过一次,工作人员让她继续上下去。后来一直拖到了今年3月,她又多次催促中心给出退费明细。直到3月11日记者跟她一起去找中心的时候,工作人员才表示会尽快给方案。3月13日的时候方案终于出来了。 机构那边的人说愿意以去年9月第一次提退款的时间为基准来算。按合同规定上过了全期三分之一以内的课可以退一半的钱。但他们又扣了祁女士在9月份之后又上的5节课还有会员费、赠品费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算下来一共才退1085元。 祁女士就纳闷了:“我们都上完了三分之一的课了啊!结果才能退个四分之一不到?这不公平嘛!难道不应该直接按实际上过的课时去扣吗?”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祁女士后续可能会考虑去法院打官司了。辽宁连安律师事务所的周洪昌律师也说了这件事适用新规定的条款,所以祁女士的诉求是合理的。 本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快到的时候启动了维权行动。如果您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或者发现什么市场乱象线索、掌握了行业的潜规则,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2488888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新闻报料”来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