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接到一起因为合伙人离世导致的劳务工资纠纷。原告严某某被被告刘某某和已过世的田某某雇佣干活,劳务费却一直没结清。严某某多次催讨都无果,便把这事儿告到了法庭。被告刘某某急着要去厦门上班,按照厂里规矩,28日之前去报到还能领红包。他找到法官说:“快点帮我处理这事,看看怎么给钱。我实在耽误不起。” 面对这种时间紧、纠纷小的情况,法庭决定用先行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驻庭调解员用“分步调解法”先打电话把双方的矛盾焦点摸清,然后分别找双方谈话做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撮合,双方都互相退让了一步。刘某某当场通过微信给严某某转了4000元工资,一次性结清了欠款。严某某也同意不追究田某某遗产的责任。 这起纠纷就在当天一次性解决了,真正做到了只跑一次腿。法庭还践行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不给当事人添堵。像这种标的小、争议小、事情急的案子,法庭就把调解放在第一位,既保住了劳动者的血汗钱,又解决了大家外出打工的后顾之忧。 编辑是王钱、樊淦和吴丹;供稿是任江涛和王钳;这篇文章主要讲的就是通过灵活的司法方式守护群众利益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