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迈向高质量阶段,法治供给必须同步提质增效。此次大会将三部重量级法律草案一并提请审议——议题集中、指向明确——既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安定团结社会氛围和稳定可预期发展环境的期待,也反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制度建设的迫切需求。 一、问题:新目标新任务呼唤系统性、基础性立法供给 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从单项治理向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深化;民族工作领域,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更加健全的制度保障;在宏观治理层面,国家发展规划在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布局、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牵引作用不断增强,规划的权威性、稳定性、执行力亟待以法律形式更固化。与会人士指出,涉及的领域既有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但仍存在统筹性不足、规则衔接不够顺畅、可操作性需要提升等情况,需要通过法典化、专门法和基础性法律予以回应。 二、原因:治理实践深化推动立法从“补短板”向“强体系”升级 三部草案集中进入审议,背后是治理实践持续推进与制度建设提速的共同作用。一上,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规划体系建设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需要通过立法把成熟做法固化为稳定制度安排。另一方面,面对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仅依靠政策推动难以形成长期、稳定、可预期的治理框架,亟须用法治方式提升治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同时,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立项论证、调研评估、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等机制更加健全,为集中推出标志性立法任务奠定了条件。 三、影响:以良法促发展、保民生、稳预期,夯实“中国之治”制度根基 与会代表委员认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着眼于以系统规则统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推动形成更严密的责任链条与更有效的治理闭环,有利于用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问题,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重以法治形式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制度基础,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要求落到可执行、可监督的具体规范之中。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则着力强化规划的战略导向和刚性约束,推动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等环节更加规范透明,提升重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发展韧性。 四、对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让制度设计更接地气、更可操作 从立法过程看,广泛吸纳各上意见建议成为突出特点。代表委员结合基层调研、行业实践、司法实务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推动条文更精准、更具可执行性。各地基层立法联系点持续发挥“连心桥”作用,推动群众关切、企业诉求、基层治理难点更顺畅进入立法视野。目前国家层面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持续增加,并带动省市两级设立大量联系点,形成较为完善的意见汇集网络。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应继续强化论证评估和部门协同,注重法典与单行法、法律与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之间的衔接,提升条文的统一性与体系性;同时加强普法与执法司法配套,推动法律从“写纸上”走向“落到实处”。 五、前景:法治供给更加精准有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长期支撑 多位与会人士认为,三项立法议题集中审议,传递出以法治方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回应民生关切的鲜明信号。随着相关法律草案审议修改不断完善并逐步落地实施,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规划引领发展上将形成更稳定、更可预期的制度框架。可以预期,立法工作将继续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关键环节,通过更高质量的制度供给,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确定性、增添新动力。
立法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此次三部法律草案的审议,展现了我国立法工作的新水平,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高质量的立法必将为高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