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社会治理进入矛盾多发易发与需求精细化并存的新阶段。
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损害赔偿、合同履行、山林土地权属、征地拆迁等纠纷,往往具有情绪性强、证据分散、利益交织、易反复的特点。
如处置不当,不仅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也可能引发信访增量和社会风险外溢。
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制度安排,能否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关键在于队伍专业能力与规范水平是否跟得上基层治理新要求。
针对这一现实需求,梅县区司法局近日组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来自基层司法所的业务骨干、专职人民调解员共60余人参加。
培训突出“法治赋能、以用为先”,由资深法官、司法行政业务骨干以及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授课,围绕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系统讲解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受理范围、程序要点和文书制作规范,同时结合基层高频纠纷类型,梳理调解策略、沟通技巧与风险把控要点,并引入本地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推动参训人员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办案思路和工作方法。
从问题端看,部分基层调解工作长期存在“三不够”:依据不够明晰,遇到复杂纠纷时对适用法条、权利义务边界把握不准;方法不够科学,个别调解停留在“凭经验、靠人情”,缺少对当事人利益诉求、证据材料、程序节点的系统梳理;文书不够规范,调解协议要素不全、表述不严谨,影响后续司法确认、履行执行等环节的衔接。
上述短板在纠纷类型更复杂、群众法治意识更强的背景下更易显现,亟需通过系统培训加以补齐。
从原因端分析,一方面,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专业化趋势,涉及财产权益、人格权益、土地资源、合同交易等领域,单靠经验难以应对;另一方面,基层调解队伍来源多样、流动性较强,部分人员接受专业训练机会有限,导致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同时,少数纠纷背后存在信息不对称与情绪对抗,若缺少依法调解和规范程序支撑,容易出现调解反复、协议难履行等情况。
此次培训以法规解读、流程规范、案例教学和实务传授相结合,正是对症下药,着力把“会调解”提升为“依法调解、规范调解、有效调解”。
从影响端看,培训的直接效应在于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程序意识与文书水平,增强依法履职的底气与能力;更深层的意义在于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转变。
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度提高,有助于减少“口头承诺难兑现、协议条款不清晰”带来的二次纠纷,促进调解成果可落地、可执行、可跟踪。
对于基层治理而言,人民调解能力增强意味着更多纠纷可以在村(社区)、司法所等基层单元就地就近解决,降低诉讼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也为推进“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营造稳定环境。
从对策端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抓“一次培训”,更要建“常态机制”。
一是完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围绕婚姻家事、土地林权、征拆安置、合同交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训练,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健全案例复盘与业务督导制度,把典型纠纷处置过程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指引;三是强化调解与司法确认、法律援助、公证、诉调对接等机制衔接,形成闭环处置链条;四是推动调解文书标准化和信息化应用,提升规范性与可追溯性;五是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激励保障和职业支持,稳定队伍、提升持续作战能力。
从前景端看,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在多元解纷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通过持续“充电赋能”,把调解力量建强、把程序规范建实、把工作链条建全,矛盾纠纷有望更多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在基层层面实现实质性解决。
梅县区司法局表示,将继续深化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依法调解、规范调解常态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县、法治梅县提供坚实支撑。
基层调解员既是矛盾纠纷的"减压阀",更是法治精神的"播种机"。
梅县区以法治化培训为抓手,不仅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更探索出一条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当每一名调解员都能成为"行走的法律手册",社会和谐的根基必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