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发生江西街头的这起民事纠纷,暴露出社会治理中的一些深层问题。一名驾驶员看到自行车骑行者摔倒后主动停车救助,却被对方指称“肇事”并要求赔偿。关键时刻,车载记录仪提供的客观影像成为还原事实的重要依据。类似情况并非孤例。从2006年南京“彭宇案”到近年多地出现的“扶老被讹”事件,“救助风险”逐渐影响公众伸出援手的意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发布的调查显示,78.6%的受访者表示遇到陌生人需要帮助时会“先考虑自保”。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上:一是讹诈等行为的违法成本偏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对虚假指控的惩戒力度有限;二是部分司法实践中存对“弱势一方”的倾向性推定;三是社会诚信体系仍有待完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专家指出:“当善意需要靠技术设备来证明时,说明社会信任机制已经出现结构性问题。” 其带来的影响正在显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调研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公共场所主动施救率下降近四成。更值得警惕的是,信任受损可能触发“破窗效应”,让互助精神更减弱。围绕这一治理难题,各方正在推动更具可操作性的应对方案: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规划;另一方面,多地探索建立诬告陷害“黑名单”制度,将相关失信行为与个人征信管理相衔接;同时——“智慧警务”加快普及——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覆盖率已达92%。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专家表示:“要形成‘不敢讹、不能讹、不想讹’的制度环境,需要系统治理、联合推进。”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牵头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让善意变成风险,也不该让道德必须靠证据来支撑;江西这起事件提醒我们,保护善意,就是保护社会的温度;惩治讹诈,就是守住文明的底线。让法律成为道德的可靠后盾,让诚信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人们才能在他人需要帮助时放心伸手、在危急时刻敢于出手。这既是法治建设应有之义,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用更完善的制度守护每一份善意,才能让互助与信任重新成为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