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违规喷施致蜂群死亡农残隐患凸显 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监管补位

2024年8月,清镇市多个养蜂户陆续反映养殖蜜蜂出现整箱死亡的异常情况。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关注到这一线索,随即组织力量对周边区域展开污染源调查。

经查实,当地一家农业种植企业在高粱扬花期对种植区域进行大面积农药喷施作业,所使用的多种农药包装上均明确标注了对蜜蜂有毒、花期禁用等警示信息,但该企业无视农药使用注意事项和安全间隔期要求,违规施药。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这一违规行为直接导致种植区周边49户蜂农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养殖蜜蜂大量死亡。

经专业机构检验,涉案高粱花穗中检出4种对蜜蜂有毒的农药成分。

检察机关邀请养蜂领域专家出具专业意见,确认蜂蜜与高粱均存在农药残留风险,且高粱中的农药残留短期内难以通过自然代谢消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构成较大隐患。

面对这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清镇市检察院对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展开立案调查。

2025年1月,检察机关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农药使用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种植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事故处置工作,消除农药残留及污染隐患。

然而在后续跟进监督中,检察机关发现该局在整改期限内未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

2025年4月,清镇市检察院依法向清镇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清镇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诉讼期间,检察机关还依法支持49户蜂农向种植企业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维护受损农户的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检察机关联合法院邀请辖区内市场监管等12家行政机关的30余名负责人及执法人员旁听庭审。

2025年8月,法院经审理认定,清镇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依法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及防止农业面源污染职责的行政机关,虽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了部分措施,但未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未开展农产品安全检测、风险评估及事故善后处置等必要工作。

法院遂判令该局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该局服判息诉。

判决生效后,清镇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开展全面整改。

该局依法查处种植企业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用药;开展农产品安全排查,抽样检测蜂蜜、高粱及周边稻谷类农产品5批次,经溯源确认49户蜂农的蜂蜜均未流入市场;指导收购企业通过自然晾晒通风、清理杂质等方式消除农药残留风险后再投放市场;邀请农业技术专家为种植企业开展科学用药培训,为受损蜂农提供养蜂技术指导,帮助其恢复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农药使用巡查和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从制度层面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2日联合发布的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显示,该案通过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的组合监督方式,既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公益隐患,又帮助农户挽回经济损失,实现了公益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双重效果。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和法院还邀请专家为农户开展技术指导,推动种植、养殖产业规范发展。

从蜜蜂死亡到制度补全,这起公益诉讼案超越了个案救济层面,展现出司法监督推动行政效能提升的治理智慧。

在建设农业强国的新征程上,唯有压实监管责任、筑牢法治防线,才能让田间地头的每一粒粮食都经得起检验,让乡村振兴的成色更足、底色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