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益诉讼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剑指游戏游艺设备违规采集人脸信息

问题——游艺场所“刷脸”成隐患,知情同意与安全边界被突破。 部分商业综合体游艺区域,个别游戏游艺设备被发现存在“强制刷脸”“无感采集”“默示同意”等情形:消费者在未被充分告知用途、方式、保存期限等关键事项的情况下,被要求完成人脸采集方可游玩;部分设备采集后难以及时删除,甚至以排名展示等形式持续呈现;还有信息上传后台服务器的情况,增加泄露、滥用乃至非法交易风险。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被不当处理——可能引发持续性、不可逆的安全后果,直接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 原因——技术滥用与合规缺位叠加,源头治理与日常监管存在空档。 从治理实践看,此类问题往往由多重因素交织造成:一是部分经营主体将人脸识别作为“提升互动”“防作弊”“引流营销”的工具,但对合法性、必要性、最小化原则把握不足,出现“为用而用”的倾向;二是设备生产与功能配置环节合规审查不严,摄像头功能默认开启、数据留存规则不清,导致风险从产品端外溢到消费场景;三是游艺场所点多面广,监管部门在设备迭代快、功能隐蔽性强的背景下面临执法取证与持续巡查压力,日常宣教与规范指引也有待加强。随着人脸识别在文旅消费场景的渗透,若缺乏明确边界与刚性约束,敏感信息被过度采集的风险将继续放大。 影响——不仅是隐私问题,更关乎消费者权益与行业健康发展。 个人信息保护与消费信任紧密相连。对消费者而言,未经明确同意的采集行为会造成被迫让渡隐私的“无形门槛”,弱化公平交易环境;对行业而言,一旦形成以数据换体验的默认规则,容易诱发“劣币驱逐良币”,合规经营者反而承受更高成本;对治理而言,若服务器集中存储、跨主体流转缺乏约束,一旦发生泄露将产生连锁反应,影响社会安全与市场秩序。规范游艺设备人脸信息处理,实质是在数字消费时代为个人权益与产业发展划定底线。 对策——检察监督推动行政履职,形成“查改治”闭环。 据介绍,该线索由外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对应的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因部分涉案设备产自广东中山而跨省移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开展调查,选取本市多家生产企业及商业综合体内游艺场所进行现场勘察,并通过模拟体验固定证据,查明部分设备存在未告知、未取得明确同意即采集人脸信息等问题。 2025年8月,中山市检察院依法立案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磋商,随后向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与宣传教育,推动游艺场所规范经营。收到建议后,主管部门组织对全市游艺场所和设备开展全面排查,对部分设备采取关闭或遮挡摄像头等措施暂停摄像功能,并召开行业管理会议与重点企业座谈会,明确经营主体应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引导企业在产品开发制造源头强化合规。 在协同治理层面,相关情况还被专题上报,推动行业协会发布规范倡议,进一步以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形成共识。,检察机关开展“回头看”监督,逐场核实整改落地,确保违规采集行为得到全面纠正。 前景——从“个案整改”走向“制度化治理”,为新消费场景立规矩。 该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发出明确信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条款”,而是必须落实的法定责任。下一步,推动治理常态化仍需在三上持续用力:其一,强化设备功能合规审查与存量设备改造,推动摄像头调用、数据存储与删除机制形成可验证的标准;其二,压实经营者告知义务与明示同意规则,杜绝以格式条款、默认勾选替代真实授权;其三,提升监管的技术化能力与跨区域协同水平,针对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建立可追溯的责任体系。随着相关举措落地,游艺消费场景有望在“更便利”与“更安全”之间实现更高质量的平衡。

本案展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法律监督、行政履职和行业自律的协同,有效维护了个人信息安全。在数字经济时代,该案例为平衡技术创新与隐私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提醒社会各界共同守护个人信息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