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深刻重塑着产业形态和就业结构;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企业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却出现了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苗头。多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近期披露的案例显示,有企业以"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在引入智能系统后直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这种将正常经营决策风险转嫁给劳动者的做法,已被司法机关明确判定为违法。 法律专家指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特指企业不可预见、无法控制的重大情势变更。而引进新技术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涉及的风险理应由企业承担。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已处理多起类似案件,裁决结果均认定企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现象暴露出三上深层次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技术应用存认知偏差,将人工智能简单等同于"减员增效"工具;二是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滞后,缺乏应对技术变革的系统规划;三是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忽视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李明指出:"技术革新应该创造更多价值,而非成为规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这种短视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在显现。一上导致专业技术人才流失,削弱企业长期竞争力;另一方面破坏劳资互信,影响社会稳定。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放任此类行为蔓延——可能阻碍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最新报告显示,人工智能实际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是其替代岗位的1.8倍,关键于能否建立有效的转岗培训机制。 面对该挑战,政企各方正在形成解决方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人工智能时代的就业促进政策。上海、深圳等地已率先出台配套措施,包括设立专项培训基金、建立新职业认证体系等。部分领军企业探索出可行路径:某制造业集团在引入智能生产线后,投入3000万元对800名员工进行为期半年的技能升级培训,不仅实现全员转岗,还开辟了智能制造服务新业务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认为:"技术变革将持续加速,关键是要构建动态调整机制。"他建议从三上着力: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建立技术应用伦理审查制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正在研究制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劳动保障指引》,预计年内出台。
人工智能改变的是工具和流程,但不能改变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和法治的坚守。企业应将技术进步用于提升效率、拓展业务、创造岗位,才能获得长期竞争力;社会需要建立制度来消化转型成本,将技术红利转化为就业动力。只有创新与保障并重,发展才能同步,技术进步才能真正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